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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0人看过2024-01-17

    1、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时候,应当走法律规定的程序:先走清算程序,债权债务清楚完毕后,才能申请破产;

    2、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注册资本为限对所有债权人承担债务;比如您公司注册资本为150万,而欠外面300万,那么也应当以150万为限,以1比2的比例,履行对外债务;

    3、股东应当履行交足注册资本的义务,以最终注册资本为限,不足部分,按照之前认缴或分红比例承担履行债务的义务;

    4、根据相对性原则,既然注册的时候,没有您的名字,那么公司破产的事情,跟你无关;但是最大可以根据情况,依照您与他签订的合同,要求您履行相应的责任;

    5、您借公司的20万,如果是以自己的名义向公司借的,那么应当还给公司;若向最大股东借的,应当还给最大股东即可。

  • 100人看过2024-01-17

    债权转让是合同的一方全部或是部分地把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它本质上仍然是合同。但是原来合同的主体发生变更,或者转让方完全退出由受让方接替债权,或者转让方和受让方成为共同债权人。债权转让成立的条件有:第一,债权是有效的;第二,债权是可转的;第三,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第四,债务人被通知。

    债务承担是债权人、债务人跟第三方签署协议,全部或者部分地将债务转移给第三方。债务承担成立的条件有:一,债权是有效的;第二,债权是可转的;第三,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第四,债权人本人同意。免责债务承担的结果是第三方承担债务,原来债务人与债权人脱离了关系,如果第三方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只能要求第三方赔偿损失,而不能向原债务人要求承担债务。此外,第三方可以进行抗辩,向债权人表示主张无效。最后,主债务附带的利息等债务也一起转移给了第三方。

  • 370人看过2024-01-17

    1、劳动法是没有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几天通知员工本人的,只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100人看过2024-01-17

    1.专利受理阶段

    知识产权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知识产权局会将确定申请日,并给予申请号,而且核实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2.初步审查阶段

    (1)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用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

    (2)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尽心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照保密程序处理。

    (3)在初审时,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点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3.公布阶段

    (1)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要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进入公开准备程序。

    (2)如果申请人要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

    (3)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和排版印刷,大约三个月之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

    (4)申请公布之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4.实质审查阶段

    (1)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是指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质审查程序。

    (2)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质审查请求没有生效,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5.授权阶段

    如果出现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之后,没有发现被驳回的理由,有审查员做出授权通知书,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知识产权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两个月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交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知识产权局将授予专利权,并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进行记录,并在两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进行公告,为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 100人看过2024-01-17

    代持股是公司法中一种常见的委托形式,主要指由实际出资人作为“隐名股东”,向“显名股东”提供资金,后由显名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向某公司出资,成为该公司记载在股东名册上的股东。

    代持股能够保护实际出资人的身份、规避国家法律限制等。但是该做法也存在较大的风险,如随着时间的推移,“显明股东”可能不遵守代持股协议、实际出资人难以行使与出资相对的权利等。

    1.当以他人的名义向公司出资时,为了避免日后的相关纠纷,能够签订代持协议为佳。但如因为特殊原因未能签订代持协议,应当留存下能够证明“代持股份”这一意思表示的相关证据,在本案中具体表现为汇款证据等。

    因为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尚未对股份代持关系的双方必须签订合同书作出强制性规定。因此,是否存在书面合同,并非当事人之间具有股份代持股关系的必备条件。

    2.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的规定,考虑到有限公司的人合性,在隐名股东显明化的过程中,仍然应当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即相当于一个股权转让的过程,由被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将名下股权“转让”给实际出资人。因此,在这一过程中需要经过公司内部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操作时则具体体现为其他股东同意变更工商登记、将实际出资人记载于股东名册。

    此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即体现为“名义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认可实际投资者的股东身份”。除此之外,在该请求涉及到外商投资时,还应当征得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的同意。

  • 100人看过2024-01-17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 100人看过2024-01-17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在破产的时候应当先走清算程序,债权债务清算之后,就可以申请破产了。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是以其注册资本为限对所有债权人来承担债务的,比如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外面的债务为400万元,那就是以200万元为限,以1:2的比例履行债务责任。股东则需要老百姓交足注册资本的义务,以最终注册资本为限,不足部分,按照之前认缴或分红比例来承担债务。
    因此总的来说,有限公司在破产之后的债务是由公司法人和股东来承担的。
  • 111人看过2024-01-17

    如果没有违反服务期或者竞业限制的约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一般来说,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劳动者合法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100人看过2024-01-17

    可能会有法律风险,未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可能会造成变更登记无效。

    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有限公司的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或改变之日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虽然在公司法对股权转让应办理相应变更手续的要求下,但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并不当然导致股权发生变动。反之,股权未能发生变动也并非意味着股权转让协议未生效。

    虽然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不影响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但由于变更登记会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果,而且就现今由于股权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争议也非常多,故建议在股权转让后应依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尽快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只有办理完所有的变更要求后,一个股权转让行为才算完全、彻底。

  • 100人看过2024-01-17

    1、甲乙双方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住所:住所:

    2、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3、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4、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5、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6、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已缴纳出资**万元,尚未缴纳出资**万元,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注:若本次转让的股权系已缴纳出资的部分,则删去第5款)

    7、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8、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8、第二条转让款的支付(注:转让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由转让双方自行约定并载明于此)

    9、第三条违约责任

    10、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11、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12、第四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3、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4、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15、第五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6、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7、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1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19、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20、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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