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东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

    一是出资不实的股东应补足设立时认缴的出资额,并对其他已足额缴纳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是对于公司债权人而言,出资不实的股东应当承担补足出资额和在未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的责任。

    出资不实的股东的个人财产不足以弥补其差额时,公司设立时的其他发起人股东也应承担连带责任。

  • 131人看过2024-01-17

    不能。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明确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124人看过2024-01-17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______年____月____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以上就是对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的解释,望采纳。

  • 100人看过2024-01-17

    对于股权转让的价格可以为零。但该转让行为不得严重影响股东的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如果损害了债权人利益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无偿转让的行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不能。理由如下:

    一、股权是一种财产权,不能抵押,只能是权利质押;

    二、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有规定,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三、虽然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没有明确规定,但这违反了公司法人的独立性,即法人的财产独立性,肯定是法律不允许的。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东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

    在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股东对出资主要承担以下两种法律责任:

    1、违约责任。这就是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在公司章程中记载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股东不按照这个要求缴纳出资,或者未能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连带责任。这就是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之所以规定上述两种法律责任,主要是由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人合的因素,又是封闭的,应当由股东之间相互负责,共同对公司负责。再就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构成比较复杂,不像单纯的以货币出资,不会发生差额问题,而以实物等出资,则由于评估作价不准确,或者有欺诈行为等多种因素,都有可能造成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状况,当然出资的股东要首先承担责任,而其他股东也是有责任的,要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连带责任在实际生活中,具体表现为出资的股东如果无力补交其差额时,其他承担连带责任的股东应当补齐这个差额。

    股东若没有按章程约定的义务缴纳出资额,应该承担三种责任:

    一是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内部责任一是向公司补足出资;

    二是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是该股东的股东权利受到限制,比如只能按照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行使表决权等。在股东拒绝履行出资义务时,公司得以自身的名义向股东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二)外部责任出资不足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实出资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二是行政责任,因其出资不足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行政处罚。

    三是刑事责任,可能因其出资不足,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7

    (1)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在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实际出资人的投资权益应当依双方合同确定并依法保护。

    (2)权属争议。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实际出资人成为公司的股东成员。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名义出资人处分股权。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 121人看过2024-01-17

    决议书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于20 xx年月日召开了公司股东会,参会股东占公司表决权的100%。经表决,代表100%表决权的股东赞同,通过如下决议:

    (一)、重新调整经营管理机构人员。

    1、免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XXX职务,同时任命XXX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XXX身份证: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

    2、免去公司经理XXX职务,选举XXX为公司经理职务。(XXX身份证: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

    3、公司其他人员职责不变。

    (二)、修改公司章程第XXXXXX全体股东签字:

    XXXXXXXXX有限公司

    年月日

  • 113人看过2024-01-17

    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

    1、依照《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

    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上述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