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经因欺诈、胁迫等原因与他人签订了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合同,可以有以下两种选择:
1、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或变更该合同。
撤销一般是指全部撤销,但如果撤销不合理的部分并不影响整个合同效力的,也可以只部分撤销,而对剩余部分继续履行,被撤销的条款则视为合同没有约定。变更是对合同的不合理部分进行修改,然后按修改后的条款继续履行。在变更和撤销之间,变更有优先地位,如果当事人只要求变更,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自行作出撤销合同的裁判。
上述撤销和变更的权利合称为撤销权,根据民法典54条的规定,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合同双方都有撤销权,而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况下,只有受害方有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就不得再要求对合同进行撤销或变更,只能履行合同。请朋友们注意这一年是不变期间,不象普通诉讼时效一样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因此,如果发现撤销事由,朋友们应尽快行使撤销权。
2、不行使撤销权,照常履行合同。
商标从核准那天开始就可以用。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出转让方与受让人分别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适用集体协商程序:
1、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
2、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准工作:
(一)熟悉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了解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收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协商意向所持的意见;
(三)拟定集体协商议题,集体协商议题可由提出协商一方起草,也可由双方指派代表共同起草;
(四)确定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
(五)共同确定-名非协商代表担任集体协商记录员。记录员应保持中立、公正,并为集体协商双方保密。
3、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
(二)-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
(三)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
(四)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4、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商定。
1、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2、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
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
3、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对第三人效力的表现之一。
依据我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房屋后出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携带租赁合同、身份证等的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