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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如果出现股东抽逃出资或者出资不实的情况的话,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 1900人看过2024-01-17

    不是真的。专门处理债务的公司是假的讨债公司的存在是违法的,不能通过不合法渠道从事讨债业务。工商登记范围内不存在讨债项目,严禁讨债公司登记。根据法律规定,解决债务问题应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

    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等部门与对方协商。讨债公司收取债务是违法的,无权代为收取债务并进行赔偿。建议当事人通过正式法律途径解决,避免其他纠纷。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有关讨债公司的规定,最早是见于1993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的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立即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对已经登记注册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通知其立即停止“讨债”业务。


  • 112人看过2024-01-17

    其一,某股东退股,由其他股东接收。这种情形不需做清算,而是根据公司净资产情况做转让所得与损失处理。

    其二,股东决议,不继续经营企业。那么企业要做清算。

    企业做清算要请中介机构出具清算报告,目前大多税局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清算适用破产会计的处理方法。

    清算的资产所得,首先用清算费用,然后是职工工资保险费,有剩余的进行债务清偿。最后有剩余的由股东按比例分配。如果分配大于初始投资,还会涉及所得税的计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09人看过2024-01-17
    舍弃,上市
  • 283人看过2024-01-17

    1、股东认缴出资后,取得股权的,股东转让股权,取得转让款的,需要交纳,按个人所得税进行申报。

    2、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股东认缴出资后,转让股权取得转让款的,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所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 198人看过2024-01-17
    不能随便取出。
    实缴的注册资金是公司的财产,一旦实缴后,那么注册资金就必须是用在公司需要使用的地方,一般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发放人员工资、进货、买办公用品等等,这些行为都是可以的,注意,一定要开具相关发票。
    但是,并非不可以提取出来,提取的方向有以下的两种:
    1、股东借款
    (1)从法律意义上讲,企业一经成立,即和投资者形成两个完全独立的法律主体,而两个独立的法律主体之间发生借贷关系,从法律上来说是合法的。作为法律主体的投资者没有侵占被投资者的合法财产,就不能算作抽逃;
    (2)从会计处理上,被股东借走资金,通常都会有适当的处理,比如挂在其他应收款上。而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在会计看来,都是企业的财产,只是财产展示的状态不同而已。既然都是企业的财产,只是货币资金变成了应收款项,但仍然属于企业。既然仍然还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抽逃一说就无从说起;
    (3)从注册资金的作用来看,设立注册资金的根本目的,是投资者依据投入企业的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既然被股东借走的款项仍属于企业财产的一部分,显而易见,企业对其债务的担保程度没有因为股东借款这一事件而降低;投资者只是从企业借走了资金,因此在企业需要的时候,投资者应该无条件的偿还,在企业破产清算时,所有的债权人必须归还所借款项作为破产财产的一部分用于对债务人的清偿,投资者亦不能例外。他对企业的担保责任并没有因为借款这一行为而降低。
    2、正常投资
    这个现在是很多实缴的股东都在使用,就是作为正常的投资用途把资金抽取出来,现在小规模一个月有10万的额度是免税的,如果公司实缴而没盈利,正好是可以把注册资本全部抽取出来。
  • 180人看过2024-01-17
    分公司可以向总公司开票。按照相关规定可得,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获得上级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没有申请汇总申报纳税的情况下,分公司的进项税额不得由总公司进行抵扣,应当是由分公司自行抵扣.同时,分公司开具销项发票,对于总公司而言,取得了进项发票,可以将其作为抵扣的凭证.
  • 100人看过2024-01-17
    可以。
  • 114人看过2024-01-17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注销公司。也可以委托办理,需要法人签字。但应注意条件。股份公司注销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做出同意解散公司的决议书。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注销要严格按照程序处理。而在一个公司内部,法人是重要的管理者。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注销公司。也可以委托办理,需要法人签字。但应注意条件。

    股份公司注销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做出同意解散公司的决议书。法人代表单方无权注销。股份公司的股东如退出,应有相应的退出机制回购其股份或者分红。股东退出需协商或者股东单方面要求,股东应得到相应财产。

    在注销公司之前,首先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注销公司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分,例如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 114人看过2024-01-17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不分红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分红,如果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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