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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能为股东提供担保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公司可以为他人或者股东提供担保,但应遵守特定的程序。

    我国《公司法》第16条规定,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100人看过2024-01-17

    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向其关联企业或其他受让人转让股权:

    企业应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一)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

    (二)企业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

    (三)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

    (五)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六)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

    (七)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第十条股权转让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二)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三)转让股权交割期限及方式;

    (四)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五)违约责任;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八)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逾期办理过户登记的,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而违约金是当事人协商确定的,所以由合同约定数额确定违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按照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100人看过2024-01-17

    连带责任不是永久性的,债务履行后,连带责任人不再承担责任。或者诉讼时效超过20年的,连带责任人不承担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7

    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 100人看过2024-01-17

    如果合伙人把股权份额转让给合伙企业内部的某一合伙人,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但不受制于其他的合伙人是否同意。

    如果是把份额转让给合伙企业以外的人,那需要“其他所有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转让,这个一规定具有强制性,有一个合伙人反对都不能转让。当然,如果当初针对份额转让有单独约定,那可以按约定执行。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选购买权。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代持协议解除后,隐名股东有权要求显名股东返还代持股权。显名股东返还代持股权,类似于将代持股权无偿转让给隐名股东。如果隐名股东是公司外部第三人,显名股东须将返还事宜书面通知公司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
  • 991人看过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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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术作品著作权都包括哪些

    1、美术作品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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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00人看过2024-01-17

    债务人共同连带责任的,债务可不可以分摊,要看有没有约定,如果有约定的,按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一般可以平均分摊。

  • 100人看过2024-01-17

    1、通常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法人中的一种,法人是法律规定拟制的人,对于股东来说,公司这种企业法人就是别人,别人的债务当然不需要你来承担。

    原理是这样的,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无论是用实物、货币、知识产权或是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出资,都是所有权的转移,而不是简单的给公司使用。

    2、特殊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在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下,股东只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几乎唯一的义务就是出资,如果股东出资不实,就需要在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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