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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新增股东怎么清算公司资产

    公司新增股东,不是公司解散清算的情形,所以不需要清算公司资产。公司通过增加注册资本新增股东的,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 114人看过2024-01-17

    个人股东转让所持有的股权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法人撤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有投资收益的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转让股权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费用)×20%。

    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131人看过2024-01-17
    公司增加企业股东是可以,根据公司法内容当中的规定,增加工资的股东是可以的,需要出资,这样才能够成为正式的股东。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如果履行了对公司的出资义务,当然就是公司的股东。公司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比如公司的股东名册)上显示该出资人的股东身份。若出资人的股东资格没有得到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登记机关的书面确认,该出资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股权确认诉讼。股东名册就是股东资格的证明,实质上的权利人在尚未完成股东名册登记或者名义变更前,不能对抗公司主张股东权利。《公司法》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146人看过2024-01-17
    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的,你可以按照下面的方法处理:
    (一)通过诉讼维护你的权利。
    1、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该行为涉嫌诈骗罪,数额较大时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
    2、建议您搜集证据材料立即报警解决!
    (二)通过在工商部门的举报投诉。
    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的,你可以按照下面的方法处理:
    1、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特许加盟,在加盟期限期满之前都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能够证明加盟总部存在欺诈故意,还可以考虑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
    2、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一般是就未履行的部分退还加盟费,已经履行的部分加盟应该不会退的,除非可以证明总部构成了根本违约,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才可以全额退还加盟费。
    3、撤销合同的法律结果一般是全额退还加盟费,因为被依法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当然要退还加盟费的。
    请求解除合同务必在合同到期前提出,且提出越早退还的数额越大,接近合同期满请求法院解除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支持的;请求依法撤销合同务必要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出,否则就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了。

  • 160人看过2024-01-17
    1、加盟被骗的,如果构成诈骗罪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以此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其量刑标准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代持协议公证应按下列方式进行审查:1、受理公证申请的公证机关应当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本人身份证明材料、代持协议、股权证明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2、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股权代持协议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书,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名称。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有外来者,需提供暂住证)。营业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如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特困户。也可携带失业证、特困证等复印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管理费减免政策优惠。经营餐饮、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需提交健康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前置审批部门需提供审批意见)。带上述证件到当地所属工商所,向工作人员说明该类型企业的营业执照。检查了相关的文件后,工作人员将表格填好。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一)股东的风险承担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公司法人的风险承担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其实说白了就是这家公司。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里规定得相当明确,法人是一种组织,而不是某一个人。

  • 100人看过2024-01-17

    现在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出资来源不影响投资事实,不因此否定出资义务的完成;

    第二种股东将公司财产作为个人出资,股东没有公司财产的所有权,所以对出资的真实性及合理性不予认定。

    这两种观点的核心差异是:股东的出资来源有瑕疵,会不会影响出资义务的完成?

    分析:

    1、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只要将货币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就完成了出资义务。目前法律对股东出资责任追究主要是针对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和抽逃出资两大类义务上,即涉及“出没出资”的问题,而没有涉及“以什么来出资”这个问题;

    2、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当事人之间对于出资行为效力产生争议的。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该规定实质上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明确了两个意思:

    (1)货币出资的非法性,不影响公司基于独立性原则取得出资资产;

    (2)出资来源的非法性不当然否定出资义务之完成。

  • 133人看过2024-01-17

      试用期期间劳动者请假的,用人单位可以适当扣请假当天的工资,如果是请病假的,用人单位要发病假工资。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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