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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1人看过2024-01-19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从时间上看,该行政法规并未规定职工必须准时准点上下班,职工无论是提前上班还是推迟上班,均不影响工伤的认定。发生工伤后产生的费用也应由公司承担。
  • 536人看过2024-01-19
    算工伤。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24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这时要特别注意,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 499人看过2024-01-19
    上班时请假回家办私事,返回途中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4规定的上下班情形。请假经批准后回家后返回,与其平时上班是同一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170人看过2024-01-19
    不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而员工在公司宿舍午休上厕所摔伤脑袋,是在休息时间休息场所受伤,不应当认定为工伤。
  • 126人看过2024-01-19
    法院可以支持双赔。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非常明确地规定劳动者向第三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应当支持。所以,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发生竞合,职工可以依照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获得救济。
  • 441人看过2024-01-19
    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在职期间,职工因工伤或者工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二,如果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因其过错给职工造成了经济损失,全部治疗费用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
  • 606人看过2024-01-19
    算工伤。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该规定,因工外出认定工伤应具备以下要件:
    一是因工外出期间,应为职工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派,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外出工作的期间。
    二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因工作原因伤亡。
  • 161人看过2024-01-19
    首先,应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当面送交本人,若本人拒绝签收或直接送达有困难,则应将当面送达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以保留证据。
    然后,应采取邮寄送达方式,最好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员工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若邮件被退回未能送达,则人力资源部应将退回的信件完整保存,这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未邮寄送达的证据,若没有这份证据,则即使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也是无效的。在获取未邮寄送达的证据后,方可采取公告的方式予以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
  • 124人看过2024-01-19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可以提出。但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提出的,用人单位则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无论是哪方提出解除,用人单位都应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用书面的形式将协商内容确定下来。一则规范用人单位人事管理程序,二则防止个别劳动者恶意仲裁(诉讼)。
  • 129人看过2024-01-19
    1、超过试用期解除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必须是在法定期限内做出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决定,超过法定试用期就不能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提前通知随时解除合同。但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录用员工时要做好工课,将招聘时的录用标准或条件明确并证据化。如在发布的招聘简章、招聘信息中应明确录用标准和和条件并由员工在入职时签字确认;在试用期届满前对员工考核评价的证据收集、保存等等。
    3、用人单位引用“缺陷”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最主要依据是“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劳动者滥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用人单位如选择适用此条款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重大损失”做出明确的界定,通过规章制度等文件来确定哪些情况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多大损失算是“重大损失”。
    5、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一女二夫”行为举证不能。
    用人单位要适用此条款解除劳动合同,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劳动者兼职并对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2)如未造成严重影响,经用人单位提出且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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