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股权产生之后,股权转让市场也随之形成。股权转让市场有上市股权转让市场和非上市股权转让市场之分。上市股权转让要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但非上市股权转让由于股权属性界定不清,目前处于税收政策缺位状态。
根据合同类型的不同,有以下不同的合同生效的时间:
1.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自成立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在依照其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对于这类合同,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合同标的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需要办理登记的抵押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均属于这类合同,即未登记不影响合同的生效,只影响物权的成立或者转移。
3.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股东资格的认定标准如下:
1、已在工商局办理了股东信息备案登记;
2、记载在股东名册中;
3、具有出资证明书。
(一)转让方
1、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转让股权,以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计征20%的个人所得税。
2、印花税
自然人转让股权,按照产权转移金额,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二)受让方
1、印花税
自然人受让股权,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1、承诺生效合同成立,而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是基本原则。但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成立合同的,特定形式完成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要求采用确认书、合同书等书面形式的,确认书从签订生效时起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时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合同书从签字或者盖章时起成立,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必须经过公证合同才成立的,公证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3、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非要式的合同,一般以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要式合同,以要式达成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以前约定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以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果当事人以要约与承诺达成合同后又协商签订合同书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合同已于承诺生效时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订立的地点。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正常情形包括出租人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或承租人解除融资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