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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

2023-07-17101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非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八人;

6、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其中生产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三十万元,以批发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三十万元,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十万元,其他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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