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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一、董事的权利

    (一)执行董事会议决定和决策公司日常事务的权力。

    (二)出席董事会,对董事会议有决议权。

    (三)对外代表公司行使权利。

    二、董事的义务

    (一)当董事行为对公司造成损失时,该董事对公司负有连带损失赔偿责任。

    (二)关心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

    (三)不得为自己其它同类业务公司的董事或经理。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义务。

  • 100人看过2024-01-17

    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让协议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包括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

    (2)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

    (3)转让方的告知义务。

    (4))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5)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及方式。

    (6)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

    (7)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约定,实际交接手续约定。

    (8)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约定。

    (9)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约定。

    (10)违约责任。

    (11)适用法律争议解决方式。

    (12)通知义务、联系方式约定。

    (13)协议的变更、解除约定。

    (14)协议的签署地点、时间和生效时间。

  • 100人看过2024-01-17
    1、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手续,首先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决议,征求股东的意见;然后收购方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尽职调查,转让方向有关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接着,进行评估验资,确定转让价格;双方要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最后进行一系列的交接手续,到工商局办证大厅进行变更,登记等手续即可。如果是对外转让的,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另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仅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是没有优先购买权的。
  • 100人看过2024-01-17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代表诉讼的范围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侵害公司利益而提起的,如果申请书侵害公司利益,是可以起诉撤销的。
  • 100人看过2024-01-17
    显名股东的法律地位如下:
    1、隐名股东虽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但由于公司的成立起因于隐名股东的出资,根据资本维持和不变的原则,隐名股东不得抽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
    2、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出资的,其约定不得对抗公司。但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且公司已经认可以其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实际出资人对公司享有股权。
    3、一方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双方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实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实际出资人主张名义出资人转交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利益的,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100人看过2024-01-17

    可以选择注销或者作为库存股保留。

    公司购回本公司股票后,如果注销该部分股份,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手续。

    如果是作为库存股,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手续。

    股权回购后应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减资工商变更手续。根据司法判例,公司名义上进行减资,但未履行减资法定程序的,视为抽逃出资性质。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个人股权转让满足规定转让的就合法。
    股权转让分为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但是无论哪种私下订立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都要查看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没有规定则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100人看过2024-01-17

    未实缴的股权可以转让,可以按两种方式转让:

    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

    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一)首次公开上市退出(IPO)

    首次公开上市退出是指通过风险企业挂牌上市使风险资本退出。首次公开上市可以分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采用首次公开上市这种退出方式,对于风险企业而言,不仅可以保持风险企业的独立性,而且还可以获得在证券市场上持续融资的渠道。

    (二)并购退出

    并购退出是指通过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风险企业从而使风险资本退出。由于股票上市及股票升值需要一定的时间,或者风险企业难以达到首次公开上市的标准,许多风险资本家就会采用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投资。虽然并购的收益不及首次公开上市,但是风险资金能够很快从所投资的风险企业中退出,进入下一轮投资。因此并购也是风险资本退出的重要方式。

    (三)回购退出

    回购退出是指通过风险企业家或风险企业的管理层购回风险资本家手中的股份,使风险资本退出。就其实质来说,回购退出方式也属于并购的一种,只不过收购的行为人是风险企业的内部人员。回购的最大优点是风险企业被完整的保存下来了,风险企业家可以掌握更多的主动权和决策权,因此回购对风险企业更为有利。

    (四)清算退出

    清算退出是针对投资失败项目的一种退出方式。风险投资是一种风险很高的投资行为,失败率相当高。据统计,美国由风险投资支持的风险企业大约有20%~30%完全失败,60%左右受到挫折,只有5%~10%的风险企业可以获得成功。对于风险资本家来说,一旦所投资的风险企业经营失败,就不得不采用此种方式退出。尽管采用清算退出损失是不可避免的(一般只能收回原投资的64%),但是毕竟还能收回一部分投资,以用于下一个投资循环。因此,清算退出虽然是迫不得已,但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清算有三种方式:解散清算、自然清算和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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