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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881人看过2024-01-21

    专利权具有财产性的特点,也就是说专利的所有人可以通过对专利权进行占有、处分等行为取得经济收益,专利转让就是处分专利权的一种方式。那么专利转让获得的收入属于什么收入?该怎样纳税?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专利转让获得的收入属于什么收入

    专利权属于财产权,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同样也可以与他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在这里要把转让专利与许可专利区别开,许可专利是将专利的使用权让与一部分给他人,专利权人在许可合同中对专利权处分的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转让专利权时专利权人处分的是所有权。因此转让专利权收入属于财产收入。

    专利转让获得的收入该怎样纳税?

    专利权的转让视为销售,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纳税范围,因此转让专利权也是需要纳税的。转让专利收入需要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同时按转让专利收入扣除相关税收、费用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缴纳20%个人所得税。

    收入扣除缴纳的相关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后,区别不同收入分别处理:

    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

    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

    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

    应纳税所得=收入*(1-20%)

    3、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20%

    以上就是关于专利转让获得的收入属于什么收入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67人看过2024-01-21

    一、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1、转让场所的限制。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该条中的证券交易场所包括全国性的证券集中交易系统、地方性的证券交易中心和从事证券柜台交易的机构等。

    2、发起人所持有股份的转让限制。

    由于发起人对公司具有重要的影响,为了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公众的利益,防止发起人利用设立公司进行投机活动,保证公司成立后一段时间内的稳定经营,各国公司法规定发起人的股份在一定时间内不得转让。

    《公司法》第141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发起人股份的转让,须在公司设立登记三年后进行,并经公司原审批机关批准。”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

    《公司法》第141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这一限制,一方面为了防止该类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股票交易非法牟利;另一方面可以将其利益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进行联系,促使其尽力经营公司事业。

    4、对公司收购自身股份的限制和接受本公司股票为质押标的的限制。

    《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第4款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限制公司收购自身股份主要是因为如果公司持有自身股份将导致公司资本减少,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此外,如果允许公司收购自身的股份,会影响证券交易的安全。限制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为质押权的标的同样是因为这样可能导致公司资本的减少。

    二、股权转让程序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评估、验资。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5、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

    6、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7、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

    8、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9、修改公司章程,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150人看过2024-01-21
    签字或加盖公章是合同成立的条件之一,但不是必须盖公章才能生效。
    保证人在债权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订有保证条款的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或者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的,视为保证合同成立。
  • 485人看过2024-01-21

    bsp;专利注册费用是多少?我国分有三种类型的专利的注册方式,分别为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还有外观专利申请,其中发明专利申请的程序中多加了一个实质审查流程,发明专利申请的费用相对来说比较贵一点,而其他两项专利申请都是只要通过初步审查基本上就成功了,因此注册费用会比较低一点。关联文章阅读《专利申请多少钱》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专利注册费用是多少

    发明专利申请费用比较高,主要是专利的实质审查费用,需要额外交2500元;由此其实不难理解,发明专利申请一般含金量比较高,因此相对于重要专利技术的申请,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而且发明专利申请过程一般需要2-3年方可完成申请,较之而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专利申请需只在年或者是半年内就可以完成申请。三种专利费参照一下:

    (人民币: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申请费900500500

    文件印刷费50

    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505050

    从第301页起每页100100100

    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150150150

    优先权要求费每项808080

    关于专利注册费用大致就是如此,这里也提醒下专利人,如果申请专利成功,知识产权局会下发专利办登通知,专利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专利办登手续,如果逾期的话会视为撤回哦;再者是专利授权成功之后不是说就会完成了,今后在专利年限的范围内,每年需要及时缴纳相应的专利年费,同样不能忘记哦。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专利注册费用是多少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342人看过2024-01-21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知识产权增资业务的优点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知识产权增资业务的优点有哪些

    1、知识产权增资是完全合理合法的行为,远优于利用垫资、贷款等方式。而且知识产权在注册资本中的比重可以占到百分之七十。

    2、企业的注册资金提上来了,企业在项目投标时也获得的更多的中标机会。

    3、利用知识产权增资,不仅体现了企业的形象和实力,而且也把企业的技术价值表现了出来,这样就为企业引资、合作提供了帮助。

    4、通过知识产权增资的企业每年在工商年检时不用占用太多的流动资金。可以缓解新办企业和要求增资扩股的企业注册资金不足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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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03人看过2024-01-21

    版权代理是指作品权利人将自己享有全部或者部分著作权委托给代理人,由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即权利人的名义行使权利。这样的代理人就是版权代理人。那么哪些人可以作为版权代理人呢?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哪些人可以作为版权代理人

    1、集体许可贸易代理人。

    如果作者的作品可能被成千上万的表演者录制、播放,他就没有可能一一与使用者签订合同;而且使用者若使用众多的作品,也无法分别寻找各个作品的作者来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这时就需要集体许可贸易代理人来处理相关事务。

    作者直接与集体许可贸易代理人签订代理委托协议,限定委托权限范围,授权由该代理人实现著作权人的权益;而对于使用者,他们如果需要使用一个作品,也可以直接与该集体许可贸易代理人签订使用合同,向该代理人支付使用作品的使用费,再由代理人将该收入转给著作权人。

    2、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代理人。在进行版权侵权诉讼以及处理相关法律问题的情况下,有律师代理著作权人进行活动。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哪些人可以作为版权代理人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02人看过2024-01-21

    越南注册商标采用申请在先与使用在先相结合的原则。接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彩色商标的注册申请。那么2024年越南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2024年越南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2024年越南商标注册流程

    2024年越南商标注册流程:形式审查

    申请递交后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024年越南商标注册流程:实质审查

    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申请人在交纳延期费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商标审查官可以有条件地接受某些商标注册申请,并可以要求申请人放弃商标中某一文字或图形的用权。

    2024年越南商标注册流程:越南商标公告

    商标通过审查后,申请人会被告知商标申请已接纳并刊登在商标公告上。任何人都可以在3个月的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并陈述理由及提交相关证据。

    2024年越南商标注册流程:注册核准

    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如果没有驳回、异议等情况出现)大概需要12-18个月。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2024年越南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443人看过2024-01-21

    驰名商标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有利于企业市场经济地位的巩固。那么什么是驰名商标呢?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有哪些呢?接下来和华律知识产权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是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well-knowntrademark)又称为周知商标,最早出现在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我国于1984年加入该公约,成为其第95个成员国。和其他加入《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一样,依据该公约的规定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我国商标法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驰名商标,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商标或者使用时,都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而且“驰名商标”持有企业的公司名以及网址域名都会受到不同于普通商标的格外法律保护。到目前为止,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商标共有1624个,其中外资品牌占9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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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对驰名商标保护的立法较晚,《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对驰名商标的扩展保护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禁止不当注册

    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商标局可以驳回其注册申请。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

    2、禁止不当使用

    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

    3、禁止作为商号使用

    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予以撤销。我国修正后的商标法第十三条中将驰名商标的保护扩展至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正式以立法形式确立了对驰名商标的扩张保护。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驰名商标的相关知识,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的帮助。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和服务,更多的知识产权知识和服务尽在华律知识产权!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 541人看过2024-01-21

    保密专利发明专利公报包括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国际专利申请公布、发明专利权授予、发明保密专利、发明专利事务、索引(申请公布索引、授权公告索引)及更正。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发明专利公报的内容

    发明专利公报

    1、发明专利申请公布

    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为优先权日)起满十五个月进行公布准备,并于十八个月期满时公布。发明专利申请人要求提前公布其专利申请的,自初步审查合格之日起进行公布准备,并及时予以公布。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为优先权日)起满十五个月,因各种原因初步审查尚未合格的发明专利申请将延迟公布。在初步审查程序中被驳回、被视为撤回、申请人主动撤回和确定保密的发明专利申请不予公布。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的内容包括:著录事项、摘要和摘要附图,但说明书没有附图的,可以没有摘要附图。著录事项主要包括:国际专利分类号、申请号、公开号(出版号)、公开日、申请日、优先权事项、申请人事项、发明人事项、专利代理事项、发明名称等。

    2、发明专利权授予

    发明专利申请人根据专利局作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和办理登记手续的通知,按时缴纳专利登记费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以及除授予专利权当年之外的各年度的申请维持费之后,该专利申请进入授权公告准备,并予以公告。

    发明专利权授予公告的内容包括:著录事项、著录事项主要包括:国际专利分类号、专利号、授权公告号(出版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优先权事项、专利权人事项、发明人事项、专利代理事项、发明名称等。

    以上就是关于发明专利公报的内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547人看过2024-01-21

    著作权法中没有对出版的概念作明确的解释,在《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规定出版是“将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出版和复制发行有何区别

    通过这个解释,我们可以看出发行与复制通常是连在一起的,复制的目的是发行,发行是复制的必然结果,也就是我们通常把复制与发行二者统称为出版。依照著作权法,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在我国著作权法上也就没有单独规定著作权人的出版权,而是分割成复制权和发行权来保护。我国有关行政法规规范的出版行业也就是作品的复制和发行行业,重点是在发行。这一点和《世界版权公约》第6条对出版所下的定义,《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对出版所下的定义是一致的。

    一般而言现代的出版概念包括以下内容:①印刷图书,复制录音、录像磁带,利用缩微技术将书籍、报刊、文章等复制成缩微胶片,以及利用电子技术制作计算机可读磁带、软磁盘、只读光盘等;②泛指出版事业中编辑、印刷、发行三个方面的工作;③专指出版社内部负责管理书稿印刷、生产方面的工作。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出版和复制发行有何区别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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