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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3人看过2024-01-21

    1、公司的所有者就是公司股东,即公司出资者。公司成立后,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是指股东所持股份之间的比例关系。所有权决定经营权、收益权、处分权。因此公司的重大问题需要股东大会决议,按票数原则来通过。

    2、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131人看过2024-01-21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 140人看过2024-01-21

    不一定。在审判实践中,有的依照“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的规定为依据,认定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

    也有的仅以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为依据,以抵押物共有权人是夫妻的特殊身份关系为由,认定抵押权人有足够理由相信夫妻一方的财产处分行为已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认定抵押合同有效。

  • 233人看过2024-01-21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如下: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
    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在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况中,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往往与本人具有过失有关,但表见代理的成立不以本人主观上有过失为必要要件,即使本人没有过失,只要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依据,即可构成表见代理。

  • 262人看过2024-01-21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法律规定的著作人身权是什么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法律规定的著作人身权是什么

    著作人身权,又称著作精神权利,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是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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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13人看过2024-01-21

    公司存在侵权行为,员工是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民法上的侵权责任主张过错原则,即过错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公司存在侵权行为,是公司的过错,不会涉及到无法律关系的第三人。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109人看过2024-01-21

    1、可以提供担保,但担保物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可用股东自己财产担保的。

    2、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30人看过2024-01-21
    如同其他民事合同一样,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也存在着有效、无效、可撤销等区别。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究竟自成立时生效,抑或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完毕之时生效,《公司法》未作明确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司法》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也应该采取成立生效主义为原则,批准生效主义或者登记生效主义为例外的立法态度。换言之,除非法律、行政法规(主要限于国家股东权、外商投资企业股东权等情形)另行规定了批准或者登记的生效手续,股权转让合同原则上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 128人看过2024-01-21
    (一)债权人应确认提供股权质押的质押人是否真正拥有该股权或者是否对该股权是否有处分权,否则,即使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该合同的效力也存疑,无法达到保障债权的目的。
    (二)不是所有的股权都能进行质押,法律对此有限制条件,即能够提供质押的股权必须是“依法能够转让的股权”,若股权本身是大陆法令禁止或限制转让的,即使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亦属无效。通常在以下几种情形下,股权转让被禁止或受限: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由于法令禁止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因此在该期限内股权转让无法生效;
    3、发起人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若债权人接受上述被禁止转让或仍在限制转让期间内的股权质押,则以该股权出质的行为无效,由此签订的质押合同无效。
    (三)由于股权转让本身受限而导致股权质押行为无效,是股权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形之一,除此之外,债权人仍须了解可能导致股权质押合同无效的其他情形,它们包括:股权质押担保的主债权无效,股权质押合同作为从合同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债权人接受法令禁止买卖股票的人以股票出质的,股权质押合同无效;有限责任未将出质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权质押合同无效。
  • 112人看过2024-01-21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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