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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7人看过2024-01-20
    1、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动产质押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 471人看过2024-01-20
    委托招标和自行招标:
    1、委托招标
    (1)招标人有权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和干预。
    (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在委托范围内,以招标人的名义组织招标工作和完成招标任务。
    2、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是指招标人依靠自己的能力,依法自行办理和完成招标项目的招标任务。
    (1)自行招标能力——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
    (2)自行招标条件的核准与管理——采取事前监督和事后管理监管方式。
  • 100人看过2024-01-20

    注册资本缴纳的印花税税目为资金账簿,账簿的是其他营业账簿,还有营业执照的叫权利许可证照。

    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后,认缴但未实际收到投入的资本时,无需缴纳印花税,待实际收到投入资本时再缴纳印花税。按帐薄上面记载的“实收资本”,实收资本每增加一次都要征收缴纳印花税,但是只对增加的部分“贴花”。

    根据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 130人看过2024-01-20
    破产宣告对债权的效力为,使有财产担保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以经由担保物或者特定财产获得优先清偿;对于其他的不享有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来说,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清偿。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 159人看过2024-01-20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可申请企业破产。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 138人看过2024-01-20
    1、公司在注销前会有严格的公司清算程序,将公司的债务清偿完。要是存在特殊情况的话,则企业注销后的债务就由相关的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等承担。
    2、如果股东履行了清算义务,那么无论公司是否有足够的财产能够清偿其债务,都不应追究其股东的责任,这正是有限责任本来的结果。
  • 137人看过2024-01-20
    1、公司财产情况不明或者公司人格混同,对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重大影响。在公司特别清算中,当清算组发现由于财产情况不明或者公司人格混同,导致清算无法进行时,应当向受理特别清算申请的法院提交无法进行清算的报告。
    2、法院经审查属实的,裁定终止特别清算程序。这时,对于财产情况不明的公司,债权人可以提出否定公司独立人格的主张,起诉公司股东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对于人格混同的公司,债权人可以将他们视为同一债务人,起诉要求这些混同的公司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 190人看过2024-01-20
    1、其他合伙人承担补充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的补充责任是指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时,合伙人才再开始承担清偿的责任。这就是说,作为合伙企业的债权人,首先应当请求合伙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2、无限责任
    无限责任是指合伙人对于就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债务,必须以其个人的所有的财产进行清偿,而不以出资额为限。
    3、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是指各合伙人就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负有连带清偿的责任,即每一个合伙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合伙债务的义务。
  • 441人看过2024-01-20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 148人看过2024-01-20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的具体流程如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大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4、变更税务登记证,持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持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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