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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人看过2024-01-21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有:

    1、享有资产收益的权利;

    2、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3、知情权;

    4、权利受到损害时,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 117人看过2024-01-21

    第一,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例如对订立买卖合同来说,他既可以是买受人也可以是出卖人,但必须是准备订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如果是代理人,需要有本人的授权。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要约人应当具有缔约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依法不能独立实施某种行为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发出欲订立合同的要约,不应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效果。

    第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中必须表明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三,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要约人向谁发出要约也就是希望与谁订立合同,要约只有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才能够唤起受要约人的承诺。

  • 122人看过2024-01-21

    技术协作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合作范围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2、it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四)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_____%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销。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

  • 112人看过2024-01-21

    股权转让交多少印花税

    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印花税,对于买方和卖方来说都需要按照股权交易的价款缴纳万分之五的股权转让印花税。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了企业,行政单位,个人,个体工商户等主体。如果股权转让不是在证券交易所交易或者是托管的企业进行的,那么就按照万分之五的规定缴纳印花税。相反如果是在上海深圳等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或者是在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那么就应该按照证券(股票)的方式来支付印花税。如果公司并没有实际入资的资金转让方和受让方那么转让方和受让方都不需要缴纳印花税,这是特殊情况。

  • 152人看过2024-01-21
    不可以。因为技术成果权归公司,债权人可以对技术主张权利。因此,以技术入股公司法人或股东都应承担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独立法人在公司亏损有债务时,应由公司承担责任。而股东则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551人看过2024-01-21

    因疫情不能上班的职工有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

  • 164人看过2024-01-21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113人看过2024-01-21

    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有:

    1、公司法第四条,股东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第三十三条,股东享有查阅、复制权;

    3、第三十四条,股东享有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4、公司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 113人看过2024-01-21
    1、股东瑕疵出资一般可以认定其股东资格。但股东应当在合理期间内按照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152人看过2024-01-21

    投标文件是要约。

    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不经过要约的阶段,合同是不可能成立的,要约作为一种订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种拘束力。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受要约的内容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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