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动产注销登记程序
1、所需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不动产登记询问记录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校对);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证明不动产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原件)
(5)其他经过业务受理部门预审后确认需要缴交的资料。
2、办理机构
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该项业务不收费。
3、办理期限
自不动产登记机构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受理回执》之日起计算:15个工作日。合并办理其它登记种类业务的工作日也相应延长,具体以受理回执标示的工作期限为准。
(1)对于房屋所有权的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核实当事人资格以及当事人注销申请的合法性
一旦注销发生了错误,其后果往往是无法恢复的。登记机构不仅要核实申请人的身份、资格、授权书等,还要审查申请人提供的关于申请注销登记的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经审核后,认为符合注销登记的要求,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的注销登记。
(2)注销登记应当在登记簿上予以记载
登记机构应当将登记事项以及不动产权属证明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收回、作废等内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注销登记程序
二、不动产证办理需要多久
不超过90天。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通常情况下,公司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清算时对债务作出处理。但是,很多情况下,股东为了逃避债务,不清算或者清算不合法甚至“主动吊销执照”的方式侵害债权人的利益,这种情况下,公司注销后债务如何清偿?区分具体的情形,会有以下债务清偿方式:
(一)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常常恶意注销公司,或者转移财产后注销公司等,此时,债权人可以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追索相关股东,以实现债权。
(二)清算人员具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依据公司法的具体规定,清算组及清算人员在清算过程中具有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同时没收违法所得。
(三)根据合伙企业法、破产法的具体规定清算。合伙企业清算中,清算人有违法行为,对债务承担偿还和赔偿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在企业破产时,行为人具有破产法规定的行为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公司内部作出解散决议。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二)到工商局申请进行清算。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其次,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再次,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四)完成清算分配方案。首先,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其次,制作清算分配方案;再次,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五)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法律人格的的成立和消灭都以登记为要件,完成清算程序之后,只有进行注销登记,公司的债权债务才会消灭。
1.在设计好乐器商标的图案之后,我们需要对该设计商标进行一个近似查询,以防止商标在注册时因为近似或者相同而被商标局驳回;如果查询出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我们需要对商标进行一次大的修改,完成之后再进行商标查询;
2.在确定无近似或者相同乐器商标之后,我们需要准备《商标注册申请书》以及相关乐器商标的申请材料,并将这些材料提交至商标局注册大厅;
3.商标局在接到《商标注册申请书》之后,会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一个形式审查,在形式审查通过之后,会对商标申请人发送《商标注册申请受理书》;
4.商标局在形式审查通过之后,会对该注册申请商标进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通过的,商标局将会在《商标公告》中对该注册商标进行为期三个月商标公告;
5.在商标公告期内,任何人可以对该注册商标提出异议申请,如果在商标公告期内没有人提出异议申请好,或者商标异议申请被驳回的,那么该商标将成功注册,商标局将会向商标申请人邮寄《商标注册证》。
一、分公司注销需要登报吗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注销以后,债权债务由总公司继续承担。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的注销并不影响债权人继续向其法人主体公司追偿债权。因此登报工作对于分公司的注销来说,既无意义,也没必要,分公司的注销无需存在登报的程序。
二、分公司注销税务怎么清算
1、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
4、处置资产,包括收回应收账款、变卖非货币资产等,其中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作坏账处理,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扣除损失。
5、清偿债务,公司财产(不包括担保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即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6、分配剩余财产,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清偿债务后有余额的,按照出资或持股比例向各投资者分配剩余财产,分配剩余财产应视同对外销售,并确认隐含的所得或损失。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7、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注销分公司需要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3)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4)分公司的完税证明。
(5)分公司如果单独开设了银行账户,则需提交银行的清户证明。
(6)分公司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