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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2人看过2024-01-21
    一、签订股权变更协议的主体

    在股权变更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变更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三、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一些股权变更协议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变更等。

    四、明晰股权结构

    股权变更协议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五、股权变更协议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一)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二)分析企业财务状况:要求企业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核实企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情况;核实企业所有者权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三)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

    六、股权变更协议受让人应尽量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一)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

    (二)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股权变更协议中的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

    (三)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股权出质的情形。

    七、股权变更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

    (一)股权变更协议受让方应要求出让方做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二)股权变更协议出让方应当要求受让方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八、股权变更协议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108人看过2024-01-21
    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
  • 122人看过2024-01-21
    1、大股东不参加股东会,如果还能形成有效的决议,则是不影响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2、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128人看过2024-01-21
    竞价是竞拍标的物的一种方式,竞价又称为出价,而竞价并不具有要约基本内容,所以并不是属于要约,拍卖公告就是属于要约。
  • 201人看过2024-01-21
    员工下班之后,在回家途中发生车祸致死的,如果员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则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工亡)待遇;如果员工本人对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则不属于工伤。
  • 110人看过2024-01-21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146人看过2024-01-21

    一、可以召开股东会,对管理层(总经理)就个别不清晰问题进行质询。

    二、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改选董事会(如有),直至更换法定代表人。

    三、控投60%,对公司的控制权还是相当大的,一般情况下没有必要解散公司;如迫不得已需要解散的话,需要根据公司章程来进行操作。

  • 122人看过2024-01-21

    在要约的生效时间上,我国采用到达主义,《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明确规定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应注意的是:

    (1)到达是指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控制的地方,如信件投入私人信箱,到达单位的传达室等,并要求受要约人拆开信件并了解内容。

    (2)采用数据电文方式发出的要约,收件人指定特定接受数据电文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 140人看过2024-01-21

    1、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所谓订立合同的意图,是要求在要约中包含希望并已经决定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

    但根据《民法典》规定,有关价目表的寄送、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一般不能作为要约。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一般认为,要约应当向特定人发出,这个特定人就是要约人希望和他订立合同的人。而特定不限于一个,也可以是几个,但必须都是确定的。要约应当向特定人发出,但出有例外,如广告,因其不是向特定人发出,因此不是要约,而是订约提议,也称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看到广告后向他发出要约,但广告中悬赏广告是要约。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所谓具体确定,是指要约中应包含有合同的主要条款,让受要约人看了以后可以决定是否同意订约并作出承诺。

    4、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只有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才有可能了解要约的内容,并决定是否承诺。

  • 116人看过2024-01-21

    一、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章程被称为“公司自己的宪法,是公司内部的自治法。”设立公司须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章程公司才能得以成立。

    二、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法》第38条对股东会及其职权作了明确规定,公司最重大的事项均由股东会决定

    三、显示股东身份

    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如果履行了对公司的出资义务,当然就是公司的股东。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特定情况下可以召集并主持股东会

    虽然每一个股东不管出资数额、股权比例多少,都有权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五、请求撤销或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

    六、转让股权,优先购买公司股权

    股东的转股权是说股东不愿持有股份时怎样退出公司。

    七、知悉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为了确证股东的知情权,防止控股股东或者优势股东利用信息不对称而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2005年前实施的旧《公司法》就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查阅权。

    八、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利益的人提起诉讼

    九、分配公司利润,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获得分红是股东出资设立公司的原动力,因此当公司在弥补亏损、提起法定公积金后,股东可以依法分配取得相应的营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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