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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5人看过2024-01-21
    公司股东出资义务可以转让给其他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但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实缴出资到位期限届满前,股东未实缴出资的,亦有权转让其股权。至于是股权出让方还是受让方履行该义务,则取决于双方的约定。若双方皆未履行该出资义务。公司有权请求出让股权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请求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 215人看过2024-01-21

    目前我国的保险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1、投保单。投保单又称要保书或投保申请书,它是投保人申请投保时填具的书面要约。为准确迅速处理保险业务,投保单的格式和项目都由保险人设计,并以规范的形式提出。投保单主要包含以下内容:被保险人名称,地址,保险标的名称,投保险别,保险金额和保险责任起讫日期等。在人身保险的投保单中,还必须列入被保险人的年龄、职业、健康状况、受益人等,作为投保单的附件。这些详细具体的情况是保险人了解投保人的保险要求,决定是否承保以及保险的险别、保险条件和保险费率等重要依据。在保险人出立正式保险单后,投保单成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

    2、暂保单。暂保单又称临时保单,是在正式保险单出立之前先给予投保人的一种保险证明,内容比较简单,只记载保险标的等主要事项。如果有保险单以外的特别保险条件,必须在暂保单上注明,以作为将来的依据。暂保单与正式保单具有同样的效力。在暂保单有效期内,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损失,除非有特别约定外,保险人应当按正式保险单所记载的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当正式保单出立后,暂保单就自动失效。人身保险合同一般不采用暂保单的形式。

    3、保险单。保险单是由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书面凭证,是最基本的保险合同形式。保险单应力求订得完整、明确。保险单的记载内容必须符合法定要求。

    4、保险凭证。这是保险单以外的一些保险合同书面凭证,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其内容仅包括保险金额、保险费率、险别、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期限等。保险凭证中未列入的内容,以同类正式保险单为准,如果正式保险单与保险凭证的内容有抵触或者保险凭证另有特定条款,则应以保险凭证为准。保险凭证通常在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等业务中采用。

    5、其他书面协议形式。这是指除上述四种形式外,保险合同还可以采用其他的书面协议形式,如附加保险条款和批单,也构成保险合同的一部分。在保险合同生效后,如因保险标的、风险程度有变动,就需要在保险合同中增加新的内容或对部分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因此,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出具批单,以注明保险单的变动事项,或者在保险合同上记载附加条款,以增加原保险合同的内容。批单和附加保险条款的法律效力都优于原保险单的同类款目。

  • 159人看过2024-01-21

    股权转让收益的处理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转让其拥有的企业的股权或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应依照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计算缴纳或扣缴所得税。中国境内企业转让股权或股份的损失,可在其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股权转让收益或损失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

  • 107人看过2024-01-21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122人看过2024-01-21

    1、个人独资企业属于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该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享有所有权。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5、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6、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破产的,投资人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解散的有五年保护期。

    7、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及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需承担连带责任。

    8、个人独资企业转让的,个人认为转让人和受让人对于转让前企业的债务均应承担连带责任。

    9、个人独资企业继承的,清偿债务以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 1064人看过2024-01-21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翻译学术论文算不算侵犯著作权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翻译学术论文算不算侵犯著作权

    翻译他人著作,对该翻译作品享有著作权。翻译权属于著作权人。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并依照约定或者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因此,翻译已有作品,翻译人应当先获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并向其支付合理的报酬。如果翻译的作品是演绎作品,则翻译人不仅需要获得演绎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还要获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

    翻译人还应在翻译作品中指名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翻译学术论文算不算侵犯著作权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05人看过2024-01-21

    1、发起设立的,有共同制定章程的权利;

    2、参加创立大会的权利;

    3、公司不能成立时,请求返还股款及存款利息的权利;

    4、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5、有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的权利;

    6、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

    7、义务主体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义务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8、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的临时提案权;

    9、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

    10、按照股份进行表决的权利;

    11、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权利;

    12、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13、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14、公司成立后获得股票的权利;

    15、依法转让股份的权利;

    16、法院公告股票失效后申请补发的权利;

    17、对列入股东大会的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的权利;

    18、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或直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权;

    19、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提起诉讼权;

    20、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权。

  • 108人看过2024-01-21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章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它是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的一种法律行为。并入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资格消失。接受合并的公司继续存在,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以消灭各自的法人资格为前提而合并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其合并结果,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均告消灭。新组建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
  • 128人看过2024-01-21
    我国规定,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主要表现为封闭性限制,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特殊股份转让的限制,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
  • 152人看过2024-01-21
    订立合同有以下五种形式: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口头协商达成协议;书面形式,指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可以有形地表达所包含的内容的形式;合同公证,指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国家公证机关应当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和公证;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的形式;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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