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296人看过2024-01-21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国内商标注册注意事项有哪些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国内商标注册注意事项有哪些

    1、商标使用人是否将其所有的商标申请注册随其自愿(强制注册除外),但未注册的商标不受法律保护,若被他人抢先注册,有侵权的危险,被迫停止使用,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申请注册的商标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只要获得商标核准注册即受法律保护,其他人未经同意或许可,不得使用,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

    3、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相同或近似的两个或以上的商标申请注册,商标局核准申请在先并驳回申请在后的,若同一天提出,核准使用在先的若系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自行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则抽签决定或由商标局裁定。

    4、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依据《尼斯协定》国际分类规定的类别以及名称填报申请表,按类申请并缴纳费用,若系新商品或新服务,应附送说明。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国内商标注册注意事项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07人看过2024-01-21
    股东大会在法定情形下可以解除股东资格,比如股东抽逃出资,经过催告仍然不缴足的。
    因为股东大会由股东合意组成,且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113人看过2024-01-21
    可以,股权的继承应包括股东资格。是当然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的,只有当公司章程排除或限制新股东加入时,继承人才不能自动取得股东资格,如章程规定继承人只能取得股权对应的财产价值,而不能成为股东,或规定须经其他股东全体同意才能成为股东等。
  • 133人看过2024-01-21

    不可以。

    1.依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管理部门要求申请人在答辩期内进行答辩而申请人没有答辩的,可以视为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第三十六条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七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 126人看过2024-01-21

    持有百分之十股权的股东有权:召开临时股东会和解散公司;提临时提案;提股东代表诉讼。

  • 121人看过2024-01-21
    企业贷款还不上,股东是否承担责任,首先是要看企业的性质,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
  • 116人看过2024-01-21
    股东大会在法定情形下可以解除股东资格,比如股东抽逃出资,经过催告仍然不缴足的。
    因为股东大会由股东合意组成,且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110人看过2024-01-21
    股东应当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 194人看过2024-01-21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

    (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

    (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

    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 256人看过2024-01-21

    按照合并前的股权数来分配,股东的股权比例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变更。各个股东按照原来的持股数量合并到合并公司里去。根据并购以后公司未来的发展每个人所做的贡献来设置股权。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