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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4人看过2024-01-30

    (一)公司内部作出解散决议。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二)到工商局申请进行清算。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其次,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再次,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四)完成清算分配方案。首先,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其次,制作清算分配方案;再次,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五)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法律人格的的成立和消灭都以登记为要件,完成清算程序之后,只有进行注销登记,公司的债权债务才会消灭。

  • 172人看过2024-01-30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但可以追认效力。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101人看过2024-01-30

    1、股东瑕疵

    这主要表现为股东人数瑕疵以及股东资格瑕疵。就股东人数瑕疵而言,既有低于股东最低人数的瑕疵,亦有高于股东最高人数的瑕疵。尽管世界范围内已普遍允许一人公司的设立与存续,即便如此,亦有可能因为一人股东的虚拟而使得该公司的股东低于一人股东人数的法定要求,更不用说,有些国家对其公司股东的最低人数仍然有着更高的要求。

    2、资本瑕疵

    这一方面的瑕疵表现受资本模式的影响较大。在实收资本模式或者折衷资本模式下,由于普遍要求公司设立时的最低资本额以及全部或部分比例的实缴资本到位,有时还要求相应的部门以及人员对出资的真实进行验资,从而使得此类资本模式下因资本瑕疵所引发的瑕疵公司情形较为普遍。而授权资本模式下,由于公司设立很少有最低资本额的法定要求,更不存在应缴资本比例以及验资等法定要求,故公司设立尽管也需要注明资本或股份,但至少公司不会因为股东所缴资本的多寡而难以成立,因而授权资本模式下因资本瑕疵所引发的瑕疵公司情形并不常见。

    3、章程瑕疵

    这是指公司章程缺乏必载事项或所载事项与法律存有冲突之情形。具体又可分为公司目的瑕疵、公司名称瑕疵以及其它必载事项瑕疵。

  • 124人看过2024-01-30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适用免责事由的法律效果包括免除未履行合同的责任、合同的解除、延长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等。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149人看过2024-01-30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注销后产生合同纠纷的,由于公司注销法人资格消失,所以是不能起诉公司的,但可以起诉公司的原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九条【法人解散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四条【法人变更登记】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154人看过2024-01-30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表见代理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是有效的。

    《民法典》

    第145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171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143人看过2024-01-30

    有效。但容易因这些情况没有约定清楚而导致施工过程中发生争议。

    《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一份合同应该有哪些内容

    合同的通常由一般要素和必要要素组成:

    1)合同主体,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2)合同标的,即合同所要达成的目标,比如钢材供货合同,标的就是钢材,数量,质量,价款,验收标准,运费负担,发货方式等;

    3)履约因素,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电商和实体货物运输等对于交货地点的约定就不一样;

    4)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免责等等

    5)解决争议的方法,明确仲裁还是诉讼。如果选择仲裁的,条款应符合仲裁法的规定。

    6)合同生效条款,生效或者失效的条件以及无效的免责等等。附件,记载本合同的附件种类、数量、效力等。以上是一般合同都应该具备的,不过只要有必要要素:当事人、合同标的、数量和当事人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即可成立。


  • 102人看过2024-01-30

    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登记、管理规定等是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外资企业是特殊规定的特殊企业法人。

    它的变更登记不同于内资企业。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含《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请根据不同的变更填写相应的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5、股东签字盖章,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 105人看过2024-01-30
    选举和更换公司法定代表人,须召开股东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所以,法人变更不需要所有股东到场认可,只要过半数股权的股东通过就行。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按章程办理。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206人看过2024-01-30

    如果出现了合同漏项是可以加进去的,但是加进去之后可能其他相应的条款也会根据加进去的这个条款进行改变,双方在协商一致之后可以进行处理。

    1、原招标施工图有漏项应先由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清单编制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编制变更部分工程量清单和组价,经项目管理、审价机构、监理单位审核,发、承包人协商后确定变增(减)部分造价。

    2、清单编制单位(招标代理公司)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有漏项,由清单编制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编制清单组价确定变增(减)部分造价。原投标书中已有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按实际工程量据实调整,措施项目费作相应调整。发、承包人协商后确定变增(减)部分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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