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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6人看过2024-01-31
    劳务派遣的法定责任:
    1、负责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及管理。
    2、负责派遣员工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及增减维护。
    3、负责派遣员工工资的发放(或委托用人单位代发)及个人所得税的计缴。
    4、负责派遣员工工伤事故的处理及待遇的申领。
    5、负责派遣员工生育、及医疗待遇相关手续的办理。
    6、负责派遣员工个人档案的建立及管理。
    7、负责派遣员工入职、离职手续的办理。
    8、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人事档案关系的建立、转移。
    9、负责劳务争议的处理。
    10、负责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及相关新出台政策的提供。
  • 674人看过2024-01-31
    如果签订劳动合同时,有明确约定试用期和转正日期,那到了时间公司没有办手续也视为转正了。
    对于在试用期内职工不符合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如果用人单位不辞退的,视为符合录用条件,自动转为正式员工。
    对于不愿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136人看过2024-01-31
    试用期应该签合同。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中可以设立的一项制度,劳动合同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限,它的设立前提是存在劳动合同。所以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是不可能有试用期的。口头约定试用期,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处理。
    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如用人单位于小李签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合同,那这份合同的试用期约定无效,三个月就是劳动合同的期限。
  • 128人看过2024-01-31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对方而约定的考察期间,它是整个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但是,试用期条款并非必备条款.如果双方同意约定试用期,不同的合同期限应该约定不同的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期限应该符合下面的要求: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146人看过2024-01-31
    用工单位在运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劳动合同法》本着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规定了用工单位对派遣劳动者的五项义务。从此规定来看,用工单位若只为节省成本而运用劳务派遣方式,则此目的将来是无法实现的。
    (二)法律要求用工单位对被派遣的劳动者与本单位的劳动者要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
    所谓同工是指同岗位、同付出、同收益;所谓同酬是指在同工的前提下,应享受相同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保险和福利等待遇。
    (三)被派遣劳动者可以参加用工单位的工会,也可自行组织工会。因此,用工单位对此规定应通过派遣协议与派遣单位具体约定,加以落实,在操作过程中还应注意将本单位的劳动者与被派遣劳动者有所区别,以免因误解给用工单位带来麻烦。
    (四)用工单位不能自行成立派遣机构,给本系统派遣劳动者。
  • 255人看过2024-01-31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对劳务派遣合同期限做出了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应当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129人看过2024-01-31
    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的情形: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劳务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
    (6)劳务派遣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劳务派遣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被派遣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劳务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0)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 143人看过2024-01-31
    非全日制工作不要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70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此条款为法定的禁止性条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即使在合同中有约定,也是无效的。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129人看过2024-01-31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有这样的限制: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签订劳动合同时,用工双方可以约定不超过此标准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前,单位需要对员工进行评估,认为不合适的,应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 355人看过2024-01-31
    异地劳务派遣的报酬和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有些劳务派遣不仅在本行政区域内派遣,而且还跨地区进行。本条主要是为了防止克扣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降低劳动条件。
    用人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派遣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这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应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如果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是不同地区的,劳务派遣协议中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应当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如甲省劳务派遣工到乙地务工,乙地的劳动报酬标准可能比甲省高几百元,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就应当以乙地区的标准签订协议,并按乙地的标准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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