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不可以罚款,但是可以适当扣除部分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条例》中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可以确定的是,罚款是一种行政行为,任何单位并没有要求职员支付罚款的资格,若是因为某特定职员的原因,导致了单位的合法权益受损,那么单位可以适当扣除职员的工资,根据现行法,扣除的比例不得超过职员当月工资的20%。
调岗方案合理,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明确说明公司能根据实际需要调配员工职务的话,调岗方案就有合理存在的可能性。员工调岗后,若与原先的工作岗位没有任何差异,甚至工作条件更为优越,员工再因为不满意而离职的话,将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
一、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恢复原岗位。
二、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可以解除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有义务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无正当理由拒绝完成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没有对劳动者罚款的权利。
单位是不得随意克扣员工的工资,需要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公司罚款法则,所以单位对员工的处罚只能列入奖励性待遇中,或者给予公司内部的行政处罚项目。如果员工给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是可以扣工资的,但是每月不得超过工资的80%。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一个公司没有员工是可以的,合法。公司注册的材料如下: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三、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四、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六、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七、住所使用证明。
是没有影响的。
一、失业金,就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只要员工是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的,在个人辞职后,可以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申请失业金。当然,等到员工再就业,找到新工作,新企业帮助员工缴纳社保后,那么失业保险金就自动取消了。如果员工再因为非个人意愿离职的,那么员工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金领取条件:
(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1、劳动合同岗位调动是需要征得员工同意的。员工不同意调岗,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赔偿金给员工。如果在员工手册里不服从公司合理安排约定,为属于严重违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