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员工主动辞职公司有补偿具体如下:
1、工伤医疗及康复待遇,工伤治疗待遇康复性治疗待遇;
2、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
3、伤残待遇,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工伤职工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4、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1.用人单位在工伤期间辞退劳动者属于违法辞退,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二倍)。
3.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1.私了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反悔有前提。
2.我国《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事故,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协商解决。
3.《私了协议》经过双方签字或者实际履行后,依照法律,一方可以要求变更,但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2.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1.工伤赔偿,不是必须要员工辞职。
2.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不同阶段不同待遇支付,不构成伤残的,复工既可以进行结算;
3.构成伤残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即应进行当前费用结算,包括按伤残等级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结算和1—4级的办理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手续;
4.离职时支付的是5—10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支付。
1.工伤赔偿后用人单位一般没有追偿权。
2.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3.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1.发生工伤事故的,不可以直接申请单位赔偿。
2.发生工伤事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
4.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1.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医疗费都应当由社保部门承担;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等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社保的,则劳动者伤残期间的所有赔偿都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1.单位解雇违法,每工作满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工伤的相关费用可以要求单位承担。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