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三种
(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e、被劳动改造的。
(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性裁员
出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a、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b、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公司安排员工调岗不同意,劳动者可以不调岗,继续在本岗位干工作;
2、如果强行开除劳动者,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申请调岗的流程如下:
1、员工或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职或岗位调整申请,填写人事变动表;
2、部门负责人批准,原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评估表对其进行评估,人力资源部提供以往绩效考核结果;
3、部门负责人不批准,按公司人事核决权限审批,权限报批得到批准,面试通过用人部门在人事变动表上签字。用人部门对其进行面试;
4、人事、员工所在部门相关部门、员工共同协商,人力资源部发给员工内部调整通知;
5、面试未通过,由人力资源部协调该员工的工作撤销或其他员工办理工作移交手续,人力资源部作公司内调动通告;
6、待岗两星期内,未能在公司内部安排该员工工作,则按离职流程办理。
1、如果绩效考核不合格认为是不能胜任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没有经济补偿。
2、与员工签订的劳动手册里是否有关于绩效考核不合格,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文公司的正式文件里有相关规定的,并明文展示给员工看过的如果有的话,可以按照相关约定或规定予以处理。
3、绩效不合格裁员有赔偿,赔偿一个月的工资,绩效考核不合格可以认定为不能胜任工作。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员工试用期期间考核不通过被辞退合法吗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结清工资即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员工,也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需提前三天通知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辞退孕妇: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
企业辞退员工一般要遵循以下流程。
一、掌握辞退员工的原因
搞清楚辞退该员工的原因,是辞退工作的第一步,也是非常基础非常重要的一步。真实的辞退原因将会给后面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谨慎做出辞退的决定
辞退员工可能给企业带来有形的(离职补偿甚至劳动仲裁等)和无形的(对在职员工的影响以及对企业市场形象的伤害)的影响。所以企业要谨慎做出辞退员工的决定。在掌握了辞退员工的原因后,企业应该思考,这些原因是不是真实的?是不是一贯的?该员工的行为是不是“罪该万死”,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企业对于能不“枪毙”的员工尽量不“枪毙”,能不辞退的员工尽量不辞退。当然,企业如果经过充分论证后仍然认为必须要辞退该员工,则坚决辞退。
三、收集固化辞退员工的证据
企业最终做出辞退员工的决定后,人力资源部要收集辞退该员工的证据。人力资源部要对证据进行分类整理并予以固化,争取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四、面谈前的准备
企业在和被辞退员工面谈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五、面谈的实施
离职面谈是企业和员工的面对面接触,稍有不慎,面谈人将引爆员工的不满情绪,做出过激行为,给面谈人带来伤害,给企业造成损失。
六、办理离职手续
根据面谈的结果及约定的离职时间,人力资源部可以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人力资源部在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结算工资和离职补偿金并出具离职证明,转移员工的社保和人事档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