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确的辞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违法的辞退。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上述三种违法的辞退,往往会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
4、裁决后单位拒不支付可申请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5、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注意:
从法律上看,变更员工岗位或者降薪都是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应履行原合同内容。在职位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如擅自降低你的工资,你可以通过仲裁请求支付工资差额,且因为公司存在上述违法事由,你可以随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支付半个月工资,公司无理由辞退的,也可以主张公司支付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
不正确的辞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违法的辞退。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上述三种违法的辞退,往往会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需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以下几种行为的辞退违法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员工重病,医疗期内强行辞退,违法。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因“末尾淘汰制”解聘,违法。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3、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辞退,违法。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试用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关系,违法!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