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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看情况。

    企业变更工作地点的合理性是指企业的搬迁需具有正当理由,主要是基于生产需要作出的经营决策,并非滥用经营管理权而刻意为难员工。同时,客观上需要考量搬迁距离的远近、通勤的便利程度,结合企业是否提供交通工具、是否调整出勤时间、是否增加交通补贴等因素,综合评判工作地点的变更是否合理,是否给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严重不便并足以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如果企业已经采取适当措施降低了搬迁对员工的不利影响,变更工作地点的行为不足以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员工则不得以变更工作地点为由拒绝提供劳动。否则,劳动者经企业通知后仍不到岗的,企业可以员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 100人看过2024-01-17
    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二)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

  • 100人看过2024-01-17
    如何对劳动者罚款,主要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该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100人看过2024-01-17
    1、实行末位淘汰制,以末位排名为由解雇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企业非法解雇员工,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避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这种操作风险比较大,末位淘汰制不可取。如果企业已这么操作了,建议完善管理制度,试着把末位淘汰与公司规章制度相关联,通过一次次违反达成严重违反的程度,前提是一定要有制度、培训、辅导、书面确认等。

    2、以“组织架构调整,无合适岗位安排”为由解雇员工,是非常符合常理的做法,但往往被仲裁机构认定企业非法解雇,企业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企业需要解雇员工时,首先要站在尊重的立场上,建议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企业以“经济性裁员”名义解雇员工,是非常符合常理的做法,往往被认定非法解雇,企业该如何操作对“经济型裁员”作出规定的法律文件到底有哪些

    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和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1994)447号)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确需裁减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 100人看过2024-01-17
    1、实行末位淘汰制,以末位排名为由解雇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企业非法解雇员工,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避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这种操作风险比较大,末位淘汰制不可取。如果企业已这么操作了,建议完善管理制度,试着把末位淘汰与公司规章制度相关联,通过一次次违反达成严重违反的程度,前提是一定要有制度、培训、辅导、书面确认等。

    2、以“组织架构调整,无合适岗位安排”为由解雇员工,是非常符合常理的做法,但往往被仲裁机构认定企业非法解雇,企业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企业需要解雇员工时,首先要站在尊重的立场上,建议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企业以“经济性裁员”名义解雇员工,是非常符合常理的做法,往往被认定非法解雇,企业该如何操作对“经济型裁员”作出规定的法律文件到底有哪些

    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和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1994)447号)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确需裁减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 100人看过2024-01-17
    因劳动报酬约定不明而引发劳动争议的可以由以下几种方法加以解决:
    第1个方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重新协商。
    第2个方法,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约束的力量。因此,如果协商不成,用人单位有集体合同的,就应当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3个方法,按照用工同工同酬的原则来确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规定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即用人单位对相同或者相近的工作岗位的劳动者应该支付大体相同的劳动报酬。
  • 100人看过2024-01-17

    1、认定员工严重违纪,必须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辞退违纪员工的重要依据。

    2、规章制度只有公示过才能对员工产生法律效力。

    3、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如果单位没有注意搜集保存能够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就算是劳动者真的严重违纪,但是在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举不出来证据,就要败诉,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因此在员工发生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及时取证。实践中要求劳动者做出书面的检讨或者解释、说明和承诺,留档备查是最有效和便利的方法。

    总之,企业开除员工必须有证据证明员工由严重违反劳动、企业规章制度等行为,并且企业要履行告知义务,而告知的主体包括工会和本人。企业履行告知行为时,要特别注意留有证据如:通告、传真等书面形式的证据。

  • 100人看过2024-01-17
    续签劳动合同的具体条件: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

    2.自建立劳动关系起已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怎样合理合法辞退员工

    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 100人看过2024-01-17

    1.认定员工严重地违纪,必须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

    2.规章制度只有公示过才能对员工产生法律效力。

    3.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4、履行通知工会和本人的程序。

    5.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的法》第五十、八十九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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