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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50人看过2024-01-20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
    1、当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时,应停止有质量问题的部、相关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必要时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2、调查质量问题的主要目的是明确问题的范围、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为问题的分析和处理提供依据;
    3、在问题调查的基础上,分析问题原因,正确判断问题原因;
    4、研究制定事故处理方案。事故处理方案的制定是基于对事故原因的分析;
    5、按照确定的处理方案处理质量事故;
    6、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监理工程师撰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业主或施工单位,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 324人看过2024-01-20
    建筑工程中的劳务分包主要分为三种形式:
    1、自带劳务承包是指企业内正式员工经企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成为工头,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头招聘,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头发放,或由工头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2、零散的劳务承包是指企业的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聘工人。在这种形式下,承包商的法律地位不应等同于分包商,而应根据劳务方的无用工资格定义为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
    3、成建劳务分包是指以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的形式从施工总承包企业、分支机构或单位的工程承包经营。在这种形式中,劳务承包人的性质属于分包商的性质。
  • 197人看过2024-01-20
    1、员工涉嫌犯罪在人民法院判决员工有罪之前,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经人民法院判决员工构成犯罪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公司能解除劳动合同。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注意是必须是在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后方可解除,因此应当以人民法院生效的刑事判决后,再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 182人看过2024-01-20
    1、公司人格否认,又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
    2、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
    3、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
    (1)只有在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且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才能适用。
    (2)损害债权人利益,主要是指股东滥用权利使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权人的债权。
    (3)只有实施了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行为的股东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其他股东不应承担此责任。
    (4)公司人格否认不是全面、彻底、永久地否定公司的法人资格,而只是在具体案件中依据特定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突破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的一般规则,例外地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
  • 153人看过2024-01-20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情形具体包含:
    1、公司资本显著不足;
    2、利用公司回避合同义务;
    3、利用公司规避法律义务;
    4、公司法人人格的形骸化;
    5、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6、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7、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 100人看过2024-01-2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100人看过2024-01-2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100人看过2024-01-20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100人看过2024-01-20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 100人看过2024-01-20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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