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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48人看过2024-01-21

    1.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2.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延长工作时间,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117人看过2024-01-21
    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 113人看过2024-01-21
    劳动合同法违约金适用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约定保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除此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 171人看过2024-01-21
    可以。公司在法律属性上属于企业法人,法人即是拥有独立财产,能以自身的名义行使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是拥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可以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签订合同。合同法也有规定,合同在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间设立。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 111人看过2024-01-21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115人看过2024-01-21
    首先,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其次,《劳动合同法》的第7条至第11条对劳动合同的签订作了相应的规定:
    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③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④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⑤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⑦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 110人看过2024-01-21

    (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里的“说明理由”,法律并未规定一定得采取书面形式,但从举证角度出发,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求劳动者签收。

    (2)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3)用人单位需制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给劳动者,同时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3200人看过2024-01-21
    1、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但不需要对劳动者者赔偿。

    2、如果劳动者工伤,因没有缴纳社保而向单位主张赔偿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113人看过2024-01-21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不可以索要;但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提前解除的、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提前解除的、非过失性提前解除的、经济性裁员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除外。
  • 106人看过2024-01-21
    终止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
    1、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强迫对方续订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不存在任何附带条件。确定是因生产或工作的需要,可以续订合同,但必须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强迫另一方续订合同。否则,所续订的合同是无效的,续订行为本身也是违法的;
    2、合同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即不办理续订合同手续,也不终止合同,继续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种情况的出现,往往是源于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往往会给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带来损害,因为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3、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续订手续时不合法或不完备。比如,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协商,不经劳动者签字,而是由他人代为办理。通过这种方式续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对企业会祸害无穷。劳动者一方一旦不承认续订合同的有效性,或采取不辞而别的行为,企业的损失无从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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