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生病期间公司能否辞退员工
1、劳动者在生病期间,如果是在法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劳动者。
2、如果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双倍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规定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标准的,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改制职工是可以得到一定补偿的。改制后的企业应该要理顺职工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付等,并且还要执行有关政策。国有企业改制后为了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给予的经济补偿和补助,应该要一次性用现金的方式支付或者以资产的形式设立职工的保障基金。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如果在入职一个月以内的,不违法。
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必须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除一年之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劳动者对解除不服或者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结算工资和支付经济补偿,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事宜的,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1、劳动者如果在试用期内被无过错性辞退的,有补偿,补偿标准是由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半个月的工资;
2、如果是被过错性辞退的,则没有补偿,但是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其结清工资;
3、如果是被违法辞退的,则有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