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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9人看过2024-01-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职工工资集体合同:
    (一)企业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职工工资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职工工资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者部分无法履行的;
    (三)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条件出现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37人看过2024-01-25

    职工和企业任何一方均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进行职工工资集体协商的意向,相对方应当自接到协商意向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同意协商的,双方应当选出代表、约定协商开始的日期。
    企业工会应当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开始的五个工作日之前向上一级工会报告,上一级工会可以指派人员对职工协商代表进行业务培训、指导。

  • 149人看过2024-01-25

    协商确定职工年度工资总额及调整幅度应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地区、行业、企业的人工成本水平;
    (二)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四)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五)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六)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七)本企业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与高级管理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的比例;
    (八)其他有关情况。

  • 161人看过2024-01-25

    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双方就下列事项进行协商:
    (一)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
    (二)工资支付办法、支付时间;
    (三)年度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四)工资调整幅度和调整办法;
    (五)津贴、补贴标准及奖金等分配办法;
    (六)计件工资制企业的计件单价;
    (七)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的起止时间;
    (八)变更、解除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的程序;
    (九)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的终止条件;
    (十)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认为与工资有关的其他事项。

  • 143人看过2024-01-25

    职工参与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未正常上班,企业不能扣工资。企业应当保证双方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职工协商代表因履行代表职责占用工作时间的,其享受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职工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期间,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不得与职工协商代表解除劳动合同。

  • 148人看过2024-01-25

    职工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加职工工资集体协商;
    (二)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解答本方人员的询问;
    (三)提供与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真实情况和资料;
    (四)代表本方参加职工工资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五)监督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的履行;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 255人看过2024-01-25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由企业工会组织推荐,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由职工民主推举,并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企业一方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确定。
    每方代表一般由三至七人组成,双方代表人数相等。
    职工一方首席代表应由企业工会主席担任,也可以由其书面委托的企业其他职工协商代表担任;未建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首席代表由职工协商代表推举产生;企业一方首席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也可以由其书面委托的企业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女职工超过二十五人或虽不足二十五人但超过职工总数百分之三十的,职工协商代表中应当有女职工代表。

  • 211人看过2024-01-25

    建立工会的企业,应当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开展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上一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开展职工工资集体协商。餐饮业、商贸零售业、文化服务业等行业,职工方可以通过基层工会联合会或者行业工会,与企业方代表开展职工工资集体协商。

  • 185人看过2024-01-25

    职工工资集体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和职工个人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职工工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应遵循合法、公开、平等、合理、诚信、协商一致、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的原则。企业代表和职工代表在协商时应当遵循上述原则。

  • 194人看过2024-01-25

    回答问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责令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停止侵害,限期改正;或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阻挠、限制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或对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职工打击报复的。
    (二)应当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而拒不实行的;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而拒不召开的;应当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定而拒不执行的,或者违法作出与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相抵触的决定的。
    (三)阻挠工会工作人员、职工代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法履行职责或对其打击报复的。
    (四)其他违反洛阳市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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