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解除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除此之外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
员工加班时间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认定是:
1、加班出于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非劳动者自愿加班;
属于在劳动者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安排的工作;
劳动者已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工作任务。
2、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1.当孕妇在当前工作的公司因公司原因需要解散的,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公司要将工资、生育医疗费用及有关福利待遇等计算至哺乳期满及经济补偿金一次性支付给孕妇职工。
2.若是有购买生育保险,女职工本人持有关生育证明到当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哺乳期的特殊劳动保护包括以下内容:
1.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
3.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4.其他。
1.除劳动合同法第22条和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2.其中,根据第2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想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根据第23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可解除无期限合同的情形有这些: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
在医疗期内,无论是工伤医疗期,还是患者医疗期,用人单位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合同续延到医疗期结束。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上班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按工伤标准进行赔偿。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