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确定职工年度工资总额及调整幅度应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地区、行业、企业的人工成本水平;
(二)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四)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五)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六)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七)本企业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与高级管理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的比例;
(八)其他有关情况。
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双方就下列事项进行协商:
(一)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
(二)工资支付办法、支付时间;
(三)年度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四)工资调整幅度和调整办法;
(五)津贴、补贴标准及奖金等分配办法;
(六)计件工资制企业的计件单价;
(七)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的起止时间;
(八)变更、解除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的程序;
(九)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的终止条件;
(十)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认为与工资有关的其他事项。
职工参与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未正常上班,企业不能扣工资。企业应当保证双方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职工协商代表因履行代表职责占用工作时间的,其享受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职工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期间,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不得与职工协商代表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加职工工资集体协商;
(二)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解答本方人员的询问;
(三)提供与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真实情况和资料;
(四)代表本方参加职工工资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五)监督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的履行;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建立工会的企业,应当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开展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上一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开展职工工资集体协商。餐饮业、商贸零售业、文化服务业等行业,职工方可以通过基层工会联合会或者行业工会,与企业方代表开展职工工资集体协商。
职工工资集体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和职工个人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职工工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应遵循合法、公开、平等、合理、诚信、协商一致、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的原则。企业代表和职工代表在协商时应当遵循上述原则。
回答问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责令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停止侵害,限期改正;或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阻挠、限制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或对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职工打击报复的。
(二)应当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而拒不实行的;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而拒不召开的;应当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定而拒不执行的,或者违法作出与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相抵触的决定的。
(三)阻挠工会工作人员、职工代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法履行职责或对其打击报复的。
(四)其他违反洛阳市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的行为。
回答问题:非公有制企业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其主要内容是:
(一)工会主席列席涉及职工利益的企业董事会和办公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二)参与企业规章制度、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与企业就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事项协商谈判,订立集体合同,并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协助企业组织职工业务、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素质,教育职工尊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回答问题:以非法手段获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由养老保险基金经办机构追回其全部非法所得,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以非法所得二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回答问题:用人单位挪用基本养老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以挪用数额二倍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非法手段获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由养老保险基金经办机构追回其全部非法所得,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以非法所得二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