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就可以了。
1、向公司提出申请,再签订一份和原来一样的劳动合同,把遗失情况口头告诉人事部就可以了。
2、如果是正规单位,肯定帮你补办.也不会影响你试用期后如期单位帮你缴纳社保金和公积金,但如果是私营公司,就不好办了。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该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裁员是补偿金不是赔偿金,裁员经济补偿金计算的方式如下:
(1)、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5)、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6)、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方案一:
如果难以证明和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那么建议先与用工单位、包工头进行协商,协商处理赔偿金。
方案二:
1、收集好能够证明您在工地上班的各项证明材料,比如工作服、工作证、工友证言、工资发放凭证等等;
2、带着这些材料及《工伤认定申请表》到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去申请工伤认定(目的是确定该次事故到底能不能算工伤);
3、如果能够认定为工伤了,那么就可以按照工伤进行处理,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那么就只能选择方案三了。如果能够认定为工伤,那么在赔偿的时候可以一层一层往上追,直到找到一家有相关资质的建筑单位。
4、为争取工伤认定,劳动者需要注意以下路径:
(1)收集好自己是在为单位工作、是在工作中受伤的证据,可以是进入单位时所填写的各种表格、工作服、上岗证或工友证明、老板承认时的录音等。
(2)保存好在医疗治疗时的各种票据和病历,不要轻易交给他人:如果单位在事故后一个月内不为劳动者申报工伤,劳动者应自己在事故后一年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后索赔。
(3)请注意:一是证据,二是申请工伤认定的一年时效(也就是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年内去申请认。
方案三:
如果因为无法认定为劳动关系而导致不能进行工伤认定,那么一般就按照劳务关系来处(也就是雇主与雇员的关系,伤者就是雇员)。
虽然是劳务关系,但是既然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那么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坦赔偿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责任的意思就是:只要是相关人等(也就建筑单位、施工单位等),都可以去找他们要求进行赔偿,所以在起诉的时可以把相关人等全部列为被告一起起诉】
但是在主张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过程中,要考虑各方的过错,根据过错来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事故是由于伤者自己的重大过错或者伤者故意导致的那么就很难得到赔偿了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符合签订竞业限制条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而且该期限应是连续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