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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6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因此即使是劳务派遣者不符合用工单位的要求被遣退,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 100人看过2024-01-06

    不能。公司不可以随便调岗,必须跟员工协商达成一致才能调,一般岗位都是写在劳动合同里的,调岗严格来讲就是调整劳动合同条款,因此原则上需要跟员工协商一致才能调。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也意味着,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

    1、双方协商一致;

    2、采取书面形式。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 100人看过2024-01-06

    根据《劳动法》规定的原则精神,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岗位:

    1、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约定予以调整。

    2、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试用条件,经与员工协商,可以调整岗位;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4、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对是否胜诉原工作,由用人单位承担证明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6

      不可以,这种情况属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变更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如在劳动合同中对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双方并未签订合同或者合同并未对此作出明确约定时,企业拥有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工资待遇的自主权,但受一下条件的限制:

      1、在不改变劳动者工资待遇的情况下,为了适应企业自身经营发展的客观需要或者针对劳动者不能胜任现任岗位的情况下,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适当的调动,属于企业的自主管理行为,劳动者主张撤销变更行为的请求不会得到支持。

      2、用人单位的变更行为系针对劳动者个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应认定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劳动合同,构成违约,劳动者可以请求撤销用人单位的变更行为。

      3、因劳动者自身的过错,用人单位根据内部合法的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劳动者作出降低工资待遇的处罚而变更劳动者工资待遇约定的,如处理程序合法,劳动者主张撤销变更行为的请求不会得到支持。

  • 140人看过2024-01-06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就是指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达到了严重的程度。(一)涉嫌违反治安处罚法及构成犯罪的行为:1、盗窃同仁或单位财物(包括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者。2、对同仁施以暴力、敲诈勒索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3、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4、在单位内聚众赌博。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500元以上为较大)。6、在单位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7、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8、对同仁有强制猥亵或者强奸行为者。9、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10、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名誉或经济损失者。11、伪造公司公文或者公章者。12、经公检法部门给予行政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二)违反单位考勤制度的行为: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2、连续旷工7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3、一年内请事假30天以上者。4、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5、无故旷工未向领导汇报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5000元以上)者。6、违反公司考勤制度年度内累计计大过三次或者计大小过累计10次者。

  • 100人看过2024-01-06
    公司可以调岗调薪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调岗调薪协商一致。

    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公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5、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脱密期保密协议的,在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 100人看过2024-01-06

    1、罚款是否合法,一看公司是否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二看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如果公司没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作出处罚是没有依据的,是违法的。

    2、公司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没有罚款权限。所谓的罚款其实是对工资的扣除,如果公司有明确制度规范,员工违反了公司的制度,用人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

    3、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无权对职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所以,在实际中遇到公司对违反规章的员工进行罚款处罚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4、根据《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罚款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只能由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法律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机构行使。

  • 100人看过2024-01-06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通过一定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这说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必须协商确定,还应向劳动者公示。龙华劳动争议律师认为,如果未经公示一般不能作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依据;

    (2)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内容不碍违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规章制度要对劳动者产生约束力必须内容合法,违反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可能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一律无效,即便劳动者行为违反了这些条款,用人单位也不得依据这些无效条款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例如,用人单位在其规章制度中规定劳动者一旦结婚或生育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因违反民法典的规定而无效,用人单位无权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该条款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3)对劳动者行为的认定,劳动合同约定达不到解除标准,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达到解除条件时,应以劳动合同约定作为判断是否达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标准。

    对此,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要注意的是,劳动者要主张优先适用合同约定,其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应在规章制度颁布后。这说明双方已作了例外约定,以替代原有规章制度的规定。但如果劳动合同签订于规章制度颁布之前时,就不能简单适用劳动合同约定优先。因为用人单位后出台的规章制度从制定程序到规定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一般就对已在职劳动者产生约束力。


  • 100人看过2024-01-06

    如果劳动合同中有工作岗位的约定,单位若想调动岗位,必须经过劳动者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可以拿着相关工作证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4680人看过2024-01-06

    一、国家对于薪酬的法律规定是:企业员工薪酬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企业对于员工的薪酬有管理自主权,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就是合法的;

    二、从企业经营管理提上来说,“无任何书面确认,公司以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降薪”是不妥当的;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原因:

    1、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无书面确认,说明降薪无明确依据,这回造成员工缺乏安全感,会打击员工的积极性;如果对员工实施降薪,而不能把原因书面确认并向所有员工宣布,会导致一些“小道消息”传播,对整个员工群体的稳定性都会有不良影响。

    2、绩效考核的目的是调动员工积极性,绩效考核结果不好,要与员工确认并共同制定改善措施,并辅导员工改善,而不是在员工不认可的情况下实施负激励,这会严重影响员工的积极性;

    三、对于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一定要与员工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辅导员工改善绩效,以改善绩效为目的,而不能以“降工资”“扣分、扣钱”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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