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解除正式劳动关系相比,试用期内的解除条件要稍低,但也并非随便就可让员工走人。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1.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3.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4.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发生纠纷或者发生争议时,调解不成的,需要通过诉讼解决。一般纠纷诉讼具有时效性,诉讼的时效因为纠纷类型的不同而不同。诉讼时效期间是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当天开始计算。如果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当地的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是从损害之日起,不可以超过二十年。如果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期限。
1、劳动合同过期,如果双方未补签,也未继续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就终止了。过期后用人单位未续签的,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合同约定条件之后劳动者不同意续订以外,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3、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订合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订立合同一方以欺诈或胁迫手段,损害国家利益;
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向另一方告知虚假信息,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另一方做出错误的故意。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基于欺诈人对欺诈的错误理解而产生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当事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相互串通,共同实施责令合同成立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损害的。
(三)以合法形式隐瞒非法目的的;
这种形式并不是当事人想要达到的目的,而是通过这样一种合法的形式,来掩盖和达到其真正的非法目的,也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因此,对于这种隐瞒行为,应当区分其外在形式和真实意图,准确认定当事人实施的合同行为的效力。
(四)损害公共利益的;
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可以适用“损害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合同明显损害公共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合同,无论当事人是主观故意还是过失所致,都是无关紧要的。只要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会被确认合同无效。
用人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的水平,但必须比国家规定的更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