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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6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劳动者还在医疗期治疗的,劳动合同续延到医疗期结束,用人单位不得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 100人看过2024-01-06

    1、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自愿辞职后其没有权利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2、但要是用人单位为逃避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往往采取一些非法手段或者欺诈手段,迫使劳动者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情况下劳动者“自愿”离职是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100人看过2024-01-06

      如果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我们可以知道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

  • 100人看过2024-01-06

    1、调岗调薪规定,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的应当先和劳动者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可以调岗,调岗应当变更劳动合同。工资应当和调岗后的所从事的工作向符合,如果此前的工资低于或者高于同岗位工资的应当及时调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100人看过2024-01-06
    1、我国没有自动离职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主动离职的,用人单位不用给予劳动者经济补。

    2、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标准,如降工资等,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劳动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 100人看过2024-01-06
    (1)一旦领导提出要调岗降薪,应当向单位索要书面文件作为证据。调岗降薪本质是对与单位之间劳动合同的变更,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书面文件,去打官司都可能因证据不足而被驳回。

    (2)如你不愿接受调岗降薪的,应尽量保持在原工作岗位工作,并拿好证据,立即去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260人看过2024-01-06

      单位开除员工一般不需要赔偿,只有是单位在开除职员时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才需要支付赔偿金,具体的赔偿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100人看过2024-01-06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这意味着,假如合同约定“可根据需要对员工岗位进行调整”,应当理解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劳动合同条款具有拘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2、纵然如此,合同的约定也并不代表企业可随意进行单方调岗,在操作岗位调整时,企业依然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1)调整岗位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调整后的岗位与调整前的岗位应有一定的关联,譬如把销售经理调整为销售主管可以认定为合理的,而把财务经理调整到销售岗位则可能欠缺合理性。

    (2)劳动者被调岗后能胜任新的工作,如果不具备适任能力,用人单位还应当负责培训教育,以使劳动者能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3)调整前应履行必要的告知和解释义务,做到有理有据(注意保留证据)。

  • 100人看过2024-01-06

    因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必支付补偿金。但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达到”严重“程度,且规章制度要经过员工讨论并明示的才有效,否则用人单位还是要支付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120人看过2024-01-06

      一、辞退员工不同意怎么办?

      只要是合法辞退员工的,只要能证明送达过就有法律效力,可以录音录像,并找职工代表见证已送达过,或者EMS直接邮寄到员工在公司留的地址,回执可以作为已送达的证据,在上面写清要寄送的是辞退通知书。而如果是违法辞退员工的话是需要给赔偿的。

      二、辞退职工条件

      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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