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离职,如果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除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5)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6)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1、根据最新的婚嫁规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取消了晚婚晚育假。也就是说,高龄产妇妈妈们的产假和一般产妇的产假是一样的了,不仅没有了晚婚假,连晚育假都没有了,是不是觉得好可惜。不过呢,取消了晚婚晚育假之后,原本的产假却延长了,延长时间是从30-60天不等。
2、比如说依照最低的30天来看,以前的产假是基本产假98天+独生子女假35天+晚育假15天=148天。但是调整之后,就是基本产假98天+计生奖励假30天=128天,相当于少了20天。但是,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和晚育假的妈妈来说,却是新增了30天产假哦。
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
1、如果是劳动者要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负有法定的举证义务,即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定假日安排工作的加班费,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为基数计算。
根据《民法典》、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计算。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均没有约定的,按照本人正常工作期间实际工资标准计算。
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工资标准为:日加班工资=月工资÷21.75×300%;小时工资=月工资÷21.75÷8×300%.
2、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怀孕期间被辞退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辞退职工的,属于非法辞退,给予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5)、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6)、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1.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全日制用工是否需要考勤并没有作出规定,而在实践中一般是不需要进行考勤的,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