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续签的合同与之前的合同待遇相当或者有所提高,劳动者拒绝签署的,公司不需要给经济补偿。
2、如果续签的合同较之前的合同待遇有所下降,劳动者拒绝签署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1、入职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
2、在公司规章允许情况下,尽量保留能证明提供劳动的材料原件。
在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类似加盖公司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申办贷款、信用卡的工资证明、暂住证以及单位评定员工等级的证明等,都可能被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所以劳动者应尽量保存这些资料原件;
3、向申请法院向有关单位、部门调查取证的证据。
为保护劳动者的诉讼权益,法律赋予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权利。
1、用人单位发出录用通知书后又单方反悔,致使劳动者权利受损的现象并非少见,不少用人单位认为录用通知书没有法律约束力,反悔也不会有法律责任,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2、录用通知书在签发后,虽然此时用人单位与应聘者之间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反悔,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那么用人单位应该对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的确无权擅自撤销录用通知书。
4、公司发出的录用通知书,因具备希望和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性质,明显符合要约的法律特征。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