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付对价的对象不同
劳务派遣是一种劳务合同关系,用工单位通过派遣企业向员工支付工资,员工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服务,企业针对劳动力的使用支付对价。灵活用工是一种承包合同关系,企业针对完成的工作成果支付对价。
二、给付员工工资的标准不同
劳务派遣员工被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通常按照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实行同工同酬。灵活用工的工资则完全由灵活用工服务机构决定并进行发放。
三、业务的独立性不同
因灵活用工针对的是具体业务,因此灵活用工服务供应商需要主导业务的进程,管理现场人员。劳务派遣则由实际用工单位控制业务进展,派遣员工完全受控于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对其进行管理,劳务派遣机构不涉及认可用工单位的业务问题。
四、费用结算周期不同
劳务派遣人员与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相同,由用工单位按月将其工资支付给派遣机构,派遣机构在支付给派遣员工,因此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之间通常是按照月进行结算的。但灵活用工则不同,服务供应商与用工单位之间通常按照业务的进展程度约定结算周期。
第一步,去社保局开户。
准备好开户资料,去当地社保局开户,一般找到社保局开户服务窗口办理。
以上所有资料交到社保局,社保局工作人员将信息录入系统后,会现场给你发一个社会保险登记证(像毕业证和结婚证那样的小本本),就此开户工作便完成了,但别忘了拿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人员登记表~
第二步,去社保局拿员工社保申报核定表。
说这个之前,先说说社保的缴费基数,公司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填写好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人员登记表(上面有一栏是填写缴费基数的,所以要考虑好用哪种缴费基数,右上角有个地方是给法人签字的)以及打印出你公司需缴纳社保的员工上月工资明细表(表上做一个签字栏打上”法人签字:“字样),让公司法人签字,然后将两个表都盖上公司公章,拿到社保局核定窗口,工作人员会给你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
注:在确定公司缴纳社保人员人数没有变动的情况下,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在每个月的15号之后去社保局拿。
第三步,去地税局换税收缴款书。
注:拿到社保费申报核定表去地税局貌似可以直接现金缴款、或者是刷卡,也可以去工行打钱缴款(这两种方式具体怎么操作的,我不太清楚),我这边选的是拿社保费申报核定表去地税局换税收缴款书,把缴款书拿到公司开户行,由开户行缴款。
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一式有2联,第一联盖公章拿到当地地税局换税收缴款书,第二联自留。如果你所在公司新成立还没有在地税局登记的,那现在是无法换到税收缴款书的(也是无法通过上述其他两种方式缴款的),需要按流程完成登记才能换,先要进行税务登记,接着进行社保登记。
资料准备齐全后,带上公司公章,到地税局服务窗口登记,工作人员将信息录入系统提交后,要等落户,落户需要时间,正常的是一个星期的样子,如果你很急,可以向地税局要他们信息科的电话,请他们加快落户进程,落户完成后才能办理社保登记,社保登记很简单,带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就行,也不需要盖公章。
第四步,去公司开户银行缴款
去公司开户银行需凭税收缴款书缴款。
第一、由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二、由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灵活性强:派遣用工它常见的du用工形式不一样,人才派遣是“用人不管人”的,企业只管用工,还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量来增加或减少劳务派遣员工,使得在员工招聘,退回更加方便灵活,特别针对用工季节性比较强的用工单位。
2、促进了就业:劳务派遣单位主要职能是招聘员工,而且会招聘各种不同岗位的员工,为解决我们国家劳动就业有促进作用
3、提高企业效率:企业使用派遣用工后,企业就不需要招聘员工了,节省了企业招聘员工的时间,企业减少了招聘的时间与成本,自然企业的用工效率就得到提高。
4、完善劳务工的社保:目前社保制度还不完善,全国没有统筹,很多农民工在城市缴纳社保,回到家乡后要退保,等于白交,各个方面都不合理。但是通过本地的劳务派遣单位,本地的农民工可以在本地投保,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除外。
劳务派遣是一种招聘人与使用人相分离的劳动力经营模式。劳务派遣有三方法律关系:(1)劳务派遣单位;(2)接受派遣单位,即用工单位;(3)被派遣员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工伤鉴定后应依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鉴定后应依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鉴定后应依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