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没有罚款的权力的。但公司经常通过内部规章制度对员工扣发奖金和工资,这一块法律并没有禁止。
劳动法提倡用人单位不能仅仅为了处罚职工就订立规章制度,而应当依据劳动法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劳动者如有一般性违纪情况,应主要通过批评教育等来解决。如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
1、用工方式
灵活用工模式是企业基于用人需求的波峰、波谷来灵活地按需雇佣人才,企业与人才不建立正式的全职劳务关系的全新用工模式;传统的直接雇佣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作薪酬等。传统企业有限定时间、地点及方式的考勤规定,而灵活用工的考勤方式则更为灵活多变,考勤的方式会随着岗位的变动而随机应变,工作的考核也会根据工作任务的变化而变化,为不同的工作提供不同的考勤和考核方式。
2、用人成本
传统用工模式,企业需要承担员工的全额社保,用人成本会随着企业壮大而不断增加。灵活用工的社保缴纳方式则比较灵活,可以选择由个人自行缴纳、“企业+平台”共同缴纳等多种方式,可以适应多种新生职业。
3、灵活程度
灵活用工更加活泛,企业可以根据用工需随时使用、随时停止,模式更为灵活,不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不需要复杂的入职、离职流程,为企业节省成本,人才价值可以充分发挥;传统直接雇佣模式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容易造成僵化,增加用人成本。
4、个人价值
对于个人而言,传统的用工模式让大部分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业,但是灵活用工的模式给予人们多样化的职业选择,不仅可以提供更多的就业空间,还能缓解待岗人员的燃眉之急,个人的社会价值得到提升。
员工兼职影响了本职工作公司该怎么办
在职人员如果要选择兼职的话,得量力而行。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不损害单位权益的前提下,可以在职创办企业或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也可以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兼职。但同时也明确,各类企事业单位仍然有保留按需设岗和按岗聘用优秀人才的权力,也就是说,当在职人员在其他单位兼职或在外创办企业,如果对所在单位的岗位造成影响时,原单位还是有解聘权。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赔偿标准如下: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每做满一年赔偿2个月的工作标准对劳动进行经济补偿。但是,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的,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的。
工作三年辞退赔偿标准是: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属于单位违法辞退,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
三种主体是劳务派遣单位、接受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三重关系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的关系和接受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关系。
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即雇主是派遣单位,雇员是将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之后,派遣单位将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到接受单位,劳动者在接受单位的组织管理下从事劳动。
劳务派遣的本质特征是雇用和使用相分离。派遣单位作为被派遣劳动者的雇主,虽然是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但他只是形式上的雇主,因为他并不为劳动者提供真实的工作岗位和劳动条件,也不是劳动者实际劳动给付的对象。劳动者实际劳动给付的对象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接受单位。
被派遣劳动者要为派遣单位的“客户”即接受单位工作,成为接受单位劳动组织的成员,服从接受单位的指挥命令,遵守接受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并实际给付劳动。派遣单位既然是劳动关系中的雇主,有义务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福利待遇等。
接受单位作为实际得到劳动给付的一方,行使和承担劳务派遣协议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为劳动者提供实现劳动给付的工作岗位和其他劳动条件,进行劳动组织和监督管理、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等,并承担向派遣单位支付派遣费用的义务。
1、含义上的区别
用工单位是指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用工单位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连续用工期限。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2、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的区别
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是劳务关系。
用人单位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是存在劳动关系的。
3、在履行义务上的区别
用工单位: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人单位:依法告知劳动者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以及被派遣岗位的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等事项的义务;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财物的义务;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义务;在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移交手续的义务。
劳动合同丢了辞工有补偿吗?
即使劳动合同丢了的话,是可以辞职的,辞职后没有补偿金。用人单位以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劳动者个人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