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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3人看过2024-01-07
    1、借款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应依据维护金融秩序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及公平原则等原则处理。根据以上原则,企业之间借贷关系被确认无效后,对涉及的借贷本金、利息及损失可作如下处理:对借贷本金的处理:借贷本金作为无效借贷合同的标的物,必须全额返还给出借方,而不适用损害赔偿予以替代。
    2、对借款利息和损失的处理:在借贷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对合同中约定的利息和利润一般不予保护。
    3、在实践中,对无效借款合同项下的利息的处理一直都是沿用最高人民法院《联营纠纷解答》的规定,即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处以相当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罚款。

  • 199人看过2024-01-07
    合同生效要件有以下几个:第一、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二、意思表示真实。第三、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第四、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 158人看过2024-01-07
    违章建筑转让合同有效吗
    违章建筑使用权转让合同一般没有效力。因为被认定是违章建筑的,基于此所签订相关合同也不会生效,但违章建筑一方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除外。
  • 222人看过2024-01-07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战略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的,例如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等。
  • 129人看过2024-01-07
    合同的内容,就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具体体现为合同的各项条款。根据《民法典》规定,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合同条款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即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 129人看过2024-01-07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施工合同一般是自签订时而立的,合同成立就生效,如果是附条件或者时间的,条件或者时间达成时生效。

  • 180人看过2024-01-07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规定可以得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 136人看过2024-01-07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什么意思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 121人看过2024-01-07
    对于合同欺诈行为,只要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就会构成犯罪。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 144人看过2024-01-07
    一、合同债权是请求权
    合同关系是具有特定性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在债务人给付之前,不能直接支配给付客体,也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给付行为,更不许直接支配债务人的人身,只能通过请求债务人为给付达合同债权到自己的目的。就此看来,合同债权为请求权。但合同债权与请求权并非同一概念,因为从请求权方面看,除合同债权的请求权以外,尚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无因管理的请求权、侵权赔偿损失请求权、物上请求权、人格权的请求权等;从合同债权本身观察,除请求权以外,尚有选择、处分、解除等权能。
    二、合同债权是给付受领权
    权利的基本思想在于将某种利益在法律上归属于某人,合同债权的本质内容,就是有效地受领债务人的给付,将该给付归属于债权人。
    三、合同债权是相对权
    合同关系具有相对性,合同债权人仅得向合同债务人请求给付,无权向一般不特定人请求给付。但相对性原则在现代法律上已有所突破,如在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中,合同债权人有权请求第三人为给付;租赁权已物权化,具有绝对性;期房债权因登记备案而有绝对效力等。
    四、合同债权具有平等性
    合同债权具有相对性,没有排他性,因此对同一客体可成立多个合同债权,并且不论发生先后均以同等地位并存。在债务人财产被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执行又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依债务人的总财产数额,在数个债权人之间按各个债权数额的比例分配。
    合同债权具有请求力、执行力、依法自力实现、处分权能和保持力
    所谓请求力,是指在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得向法院诉请履行的效力。所谓执行力,是指债权人依其给付之诉取得确定判决后,得请求法院对债务人为强制执行的效力。所谓依法自力实现,是指在合同债权受到侵害或妨碍,情事急迫而又不能及时请示国家机关予以救济的情况下,债权人自行救助,拘束债务人,扣押其财产的效力。所谓处分权能,是指抵消、免除、债权让与和设定债权质权等决定债权命运的效力。所谓保持力,是指在债务人自动或受法律的强制而提出给付时,债权人得保有该给付的效力。
    具备上述效力的债权为完全债权,最利于债权的实现,达到债权人的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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