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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1人看过2024-01-09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依法成立时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有聊天记录的,可以作为主张权利的证据,请求乙方返还双倍定金。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 129人看过2024-01-09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中的内容如果对某些问题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而补充协议的效力一般是大于主合同的。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118人看过2024-01-09
    1、当事人在空白借款协议签字,应视为对权利的自行处分,可以认定其具有相应意思表示。
    2、当事人在与他人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当仔细审核合同内容,尽量确保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整、详细,条款文字无歧义,在自身充分理解合同约定内容和明确对方身份的前提下签字、盖章,从而避免日后履行合同时产生争议。

  • 137人看过2024-01-09

    建筑法明确规定不具备资质的承包方不能承包工程,所以双方的合同也是无效合同。只有持有依法获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业务并依法签订工程合同的,才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 128人看过2024-01-09

    订立程序如下:

    1.发布采购信息。

    2.遴选供应商。

    3.谈判起草合同文本草案。公共采购合同文本一般由采购人组织起草完成,并与供应商共同协商和阅签。

    4.审定合同文本草案。

    5.签订合同。

    6.合同签章。合同签章是公共采购合同订立工作的重要步骤,是合同生效的法定程序。

  • 249人看过2024-01-09

    一般情况下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转正不需要再签劳动合同。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为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有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没有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故试用期转正时不需要再签劳动合同。

  • 318人看过2024-01-09
    租房时,交付了定金可以跟房东协商退还,如果房东不同意退还定金,则一般情况下定金是不能退还的。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它的特征主要有: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 156人看过2024-01-09
    网签合同不具有物权效力,其合同只是双方当事人就约定事项达成一致后签署的书面合同,不产生物权效力。物权效力一般是在不动产进行登记之后或者动产已经交付了之后产生的。

  • 160人看过2024-01-09
    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就交那个押金,这个时候是可以将押金退还的,如果签了合同交纳的押金但是后悔了,这个押金可能就无法进行退还或者只能退还一部分。

    能否退定金有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2、一方无故不在约定期限进行协商或擅自改变认购书中的内容而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调整致使一方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 195人看过2024-01-09
    一、合同主体不明晰
    要注意的是,签合同的时候首先要确定甲方和乙方,包含其名称及联系方式。有些装饰公司在签合同时要求业主填写的信息非常详细,但在自己签字时,只是在签名处盖个章。遇到这种情况,业主必须要求装饰公司签上其完整公司的名称,并且确认签的公司名称是否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若不一致要求其解释二者之间的关系,且在合同中写明。
    二、书面文件不全
    施工合同不只是一本合同书而已,经过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装修施工的全套设计、施工图纸都是施工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而有些业主在与装饰公司签合同时以上三个要件可能不齐全,签字施工后由于文件不齐全而带来的问题就无法寻求法律保护。
    三、增减项未加入合同
    现在装修工程中出现增项是很常见的事,但其实这是不正常的。因为装修公司一开始为了使业主签单把报价压的很低,等到真正施工时再一点点的增项,而这时业主也没有反悔的机会了,只能任其增项。为了预防这种情况,业主在签约前先要审核一下报价上的施工面积与施工项目是否合理,谨慎增减项目。
    若是施工过程中出现增减项目,那么施工合同也必须变更,业主需要与装修公司协商,与工程相关的工期、预算和图纸等都要做出变更。
    四、材料供应不做确认
    装修公司在给业主建议时一般都会让业主选择装修公司提供一部分装修材料,业主自购一部分材料的装修方式,那么这种情况就是甲乙双方均对材料负责。业主需要按时提供装修材料,并要经过装修公司验收,并且办理交接手续。装修公司没有权利私自更换业主提供的材料,若材料有问题也要及时更换、补齐。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业主也要验收,业主要拿着装修公司提供的报价单核对材料,一旦发现问题,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更换、重做、赔偿。
    五、工程验收不细心
    验收要注意的最大问题就是合同中一般都规定:“如未办理验收手续,消费者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消费者负责。”所以业主在完工后一定要认真验收,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装修公司返工。不能完全修复的,可以要求装修公司赔偿。若是有些项目很难在短期内发现问题,双方可以约定一个合理的期限作为保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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