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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9人看过2024-01-11

    1、给付迟延

    限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后,能够履行而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履行的行为。

    2、受领迟延

    即债权人在债务人于履行期内履行时无正当理由未能及时接受债务履行的行为。

    3、瑕-庇给付

    即债务人虽履行了债务,但履行标的有缺陷,以致减少或丧失该履行标的价值或效用,致使债权人的履行利益未能得以充分的实现的行为。

    4、加害给付

    即因债务人的不正当履行造成债权人履行利益以外的其他损失的行为。如债务人交付有传染病的家畜,致使债权人其他家畜感染死亡等。

  • 123人看过2024-01-11

    主要考察签约主体的经济状况和发展前景,包括主体的经营状况、财务报表、涉诉情况、注册资本、对外担保、企业规模、所有的资产等。

    审查的途径主要包括:

    1、现场了解,看主体的办公条件,客户的往来情况等。

    2、和对方包括职工的谈话,内容涉及对方的发展规划、发展战略、业绩、收入来源,职工的收入、福利等。

    3、到工商局调取其工商档案、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查其房产或地产状况、到车管所调查其车辆状况。

    4、索要其财务报表做财务分析,了解其盈利状况。必要时要求其提供经独立的审计们的出具的审计报告。

    5、通过行业内打听起在业内的口碑,了解其对以往合同的履行情况。

    6、通过互联网了解其状况,上市公司的资料比较公开,因为其担保、涉诉状况都要公告,公告大部分都要在网上公布。

  • 125人看过2024-01-11

    合同履行的合理期限是当事人双方在合约中规定,双方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以及履行合同地点的确立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根据《民法典》第61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也是合同履行原则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

  • 1994人看过2024-01-11

    有的,一般16岁以上退休年龄以下才可以。

    对于已经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对于已经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的终止年龄就是缴费至满15年为止。比如需要65岁才能缴费满15年,那么65岁以后就不能再缴纳养老保险,需要到68岁才能缴满15年,那么68岁以后就不再继续缴纳养老保险。

  • 142人看过2024-01-11

    定金可以双倍返还。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119人看过2024-01-11

    (1)全面履行原则。即集体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以及履行方式等,全面完成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

    (2)实际履行的原则。即当事人完全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合同中规定了什么义务就履行什么义务,除了法律、法规有规定或征得对方当事人同意外,不得用完成另外的义务来代替约定的义务。一方违约时,也不得用其他方式代替履行。对方要求继续履行时,仍应完成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

    (3)协作履行的原则。即当事人之间应团结合作,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密切配合完成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

  • 128人看过2024-01-11

    1、全面履行原则:又称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它要求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的当事人间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因此,合同当事人受合同的约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是自明之理。

    2、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就是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以“诚实商人”的形象参加经济活动。从内容上看,诚实信用原则并没有确定的内涵,因而有无限的适用范围。即它实际上是一个抽象的法律概念,内容极富于弹性和不确定,有待于就特定案件予以具体化,并随着社会的变迁而不断修正自己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

  • 137人看过2024-01-11

    一、分期履行指:债的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的行为。现实生活中广泛存在各种形式的分期履行之债,即依时间、地点、批次等要素将债权分割成权利形态多次履行。

    分期履行产生的法律基础:分期履行多见于金钱之债,主要适用于金钱给付的情形。

    二、部分不履行概念:部分不履行是指债务人仅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如债务人可以补足履行不足的部分,在此种部分履行情况下,应限定合同的解除。一般来说,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部分履行将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否则不能解除合同。

  • 142人看过2024-01-11

    第三方代为履行债务合法,但是需要有合同的约定。

    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具体构成条件如下:

    第一,须合同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在,且债权人与债务人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口头或书面约定。这是第三人能够代为履行的前提和必备条件,两者缺一不可。若合同当事人之间没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约定,则第三人代为履行也不可能。

    第二,须有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为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承诺,应为明示的、书面的,这是积极要件;或者与债务人订有承担某项合同债务的协议。第三人承担的债务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惟有履行债务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

    第三,须债权人的债权已届履行期,且向第三人请求履行,而第三人的履行应是无条件的。

  • 123人看过2024-01-11

    (一)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这里所说的违约行为是指根本违约行为,即指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违约行为,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

    (二)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合同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基本条件。这里的合同目的仅指主合同的直接目的和主要目的。

    (三)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有因果关系。违约行为或合同目的落空,并不必然导致定金罚则的适用,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因果关系时方可适用,即只有因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适用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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