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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7人看过2024-01-11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未构成根本违约的,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 140人看过2024-01-11

    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即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构成要件包括:

    (1)不能预见,即当事人无法知道事件是否发生、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的情况如何,对此应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

    (2)不能避免,即无论当事人采取什么措施,或即使尽了最大努力,都不能防止或避免事件的发生;

    (3)不能克服,即以当事人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无法战胜这种客观力量;

    (4)客观情况,即外在于人的行为的客观现象(包括第三人的行为)。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 乱。

    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但有以下例外: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2、免责条款,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其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约定免责事由。

    值得注意的是:免责条款不能排除当事人的基本义务,也不能排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

  • 121人看过2024-01-11

    当事人预期违约的,守约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因此,只要当事人双方在合同条款中约定了违约金,那么久可以依据合同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则赔偿守约方相应的损失。

  • 130人看过2024-01-11

    合同预期违约责任是继续履行、赔偿损失、违约金等。以下是预期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的几种方式;

    (一)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对于预期违约,合同履行期到后,除非出现以下三种情形,否则违约方就应当继续履行:A.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B.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过高的;C.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履行的。

    (二)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又称违约损害赔偿、赔偿损害金,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赔偿损失的数额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三)违约金

    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就按约定的违约金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

    (四)定金

    如果双方当事人一方交付了定金,则适用定金罚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是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上述的任一项责任形式,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实际上,选择的责任形式和相关救济成本也是有所不同的。

  • 178人看过2024-01-11

    (一)甲方不支付合同违约赔偿时,可以协商解决

    解决合同纠纷,能够协商解决当然最好,我们建议都尽量和平解决,尽可能拿对方的利益来互相牵制,以达到和解的效果。

    (二)甲方不支付合同违约赔偿时,可以向法院起诉

    起诉是比较重要的一种索偿方法,因为法院受理之后的审判决定,具有法律强制力。

  • 124人看过2024-01-11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的,一般认为属于过分高于损失,可以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 121人看过2024-01-11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固有利益,二是信赖利益。固有利益赔偿范围固有利益是和侵权法共同保护的对象,它与正在缔结的合同本身无关,它是相对独立的。固有利益若受到侵害,即使合同成立并得到履行也无法恢复,因而必须通过缔约过失责任来予以救济。固有利益的损害在缔约过失责任中主要是于缔约之际未尽保护义务而致相对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应由加害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不存在是否以履行利益为最高限额问题。

  • 123人看过2024-01-11

    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章收入处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罚款,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

    企业间的借款合同无效。

    主合同无效,作为违约责任的从合同也就随之无效。

  • 147人看过2024-01-11
    (一)自救手段。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自助措施与行使不安履行抗辩相似。

    (二)司法救济。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

    (三)等待履行。当一方预期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 153人看过2024-01-11
    借款合同中,利息和违约金可以共存。

    利息是合法的,可以约定,违约金是合法的,也是可以约定的。借款合同是合同编规定的15种有名合同之一,当然应该按照有关规定从事,关于利息和违约金的约定也并无冲突,相互之间没有排斥性,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可以约定借款期间的利息以及未按时归还借款应该支付的违约金,当事人针对这两点提起的诉讼请求,也应该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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