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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4人看过2024-01-15

    试用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买受人对一标的物先行试用或检验,并以买受人在约定期限内对标的物的认可为生效条件的买卖合同。试用买卖约定不明的处理:

    1、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

    2、对试用期间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规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 128人看过2024-01-15

    格式条款与合同书的区别:

    1、格式条款为单方面提供,而合同书为双方协议签订的;

    2、格式条款的提供者要履行一定的义务,而合同书的当事人是不需要履行的。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3、如果合同签订双方针对合同内容发生歧义时,如果是按照格式条款签订的,向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解释。而一般合同书则需要分析具体情况。

  • 125人看过2024-01-15

    可附条件可做以下分类:

    (一)以条件的作用是限制还是消灭合同效力的发生为标准,附条件合同可以分为延缓条件合同与解除条件合同。

    (二)以条件的事实发生或者不发生为法律行为生效的标准,附条件合同可以分为肯定条件合同与否定条件合同。

    (三)以条件的成就是否取决于当事人意思为标准,附条件合同可以分为附随意条件合同、附偶成条件合同与附混合条件合同。

  • 157人看过2024-01-15

    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一、卖双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

    三、质量要求;

    四、包装方式;

    五、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

    六、检验标准、时间、方法;

    七、结算方式;

    八、违约责任;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其他条款(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质量保证期等)。

  • 124人看过2024-01-15

    一、货物的品名或品类;

    二、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三、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四、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五、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六、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

    七、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账号、时间;

    八、责任划分和违约处理;

    九、合同的有效期限;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 134人看过2024-01-15
    1、加工成品;

    编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2、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3、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4、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5、验收标准和方法;

    6、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7、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8、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9、结算方式及期限;

    10、其他约定;

    1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 126人看过2024-01-15

    附条件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是:

    一、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三、附条件合同条款符合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

  • 119人看过2024-01-15

    一、仓储保管合同有如下基本要求:

    (一)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储存条件;

    (二)仓储保管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相关的义务;

    (三)仓储保管合同的其他基本要求.

    二、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三、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 144人看过2024-01-15

    以下是需要注意的具体事项:

    一、委托事务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没有经委托人指示,受托人不得擅自改变委托事务,更不能将办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利益据为己有。

    二、委托合同之期限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的约定,受托人应按约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务。如果受托人因自己的过失不能按时完成,则构成违约,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损失。

    三、受托人损害赔偿

    委托合同若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委托合同若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四、委托合同之报酬

    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偿的,应在合同中对于报酬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进行明确的约定。

    五、其他事项

    在订立合同,建议根据实际具体委托事项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式、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作为承租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 308人看过2024-01-15

    1、可以。

    2、首先,租赁合同未到期可以提前退房,但是需要与出租房协商处理,并且承担违约金。其次,一般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最后,当租赁期间届满时,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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