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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5人看过2024-01-16

    代理人有转委托权。

    受委托人所委托的事务的人(受托人),又将所接受的委托事务委托他人办理,就是转委托。为防此受托人滥用转委托的权利,通常委托人在委托书上将是否允许受托人转委托直接明示。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 121人看过2024-01-16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委托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在住址);

    2、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3、委托的原因;

    4、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

    5、委托期限;

    6、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7、其他应明确的内容。

    二、委托公证书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书文本;(即授权事项,此项内容最好跟工作人员沟通,尽量细化授权事项,避免只写全权代理)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如股票、银行存折等);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 117人看过2024-01-16
    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的规定,你给朋友出具的委托书中已明确载明“委托人无转委托权”,朋友拿你给他办的委托公证,在外面去办小额贷款,和找别人借钱,拿委托证明去质押等的做法与你无关,但还是建议尽快到公证处办理撤销委托公证,避免无谓纷争发生。
  • 153人看过2024-01-16

    代理人转委托后,一般对次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不用对委托人承担责任,但是要对该次代理人的选任及指示承担责任。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 123人看过2024-01-16

    代表公司签合同的话,如果是公司授权的,则公司承担法律后果,该合同有效;公司没授权的,合同无效或者效力待定。

    一、有权代理是指代理人在授权的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行使代理权,其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

    二、有权代理必须具备下列要件:

    (一)代理人有代理权;

    (二)代理人须作出或者接受法律行为上的意思表示;代理人的意思表示不仅包括双方意思表示,还包括单方意思表示。例如,代理人可以行使形成权,即仅凭自己一方的行为使自己与他人的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终止,这就是单方行为;可以为订立合同等双方法律行为。

    (三)代理人为代理行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

    (四)代理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或当事人约定的代理义务;(5)代理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用。原则上,任何法律行为均允许代理,作为例外,具有身份性质的行为,如结婚、离婚、遗嘱等,此类身份行为强调特定主体的本人的意愿,故不允许代理。

    三、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权代理包括:行为人没有他人授权,或者超越了授权范围,或者授权终止后依然以之前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行为。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如果被代理人不追认,则合同不发生效力,其结果由无权代理人承担。如取得公司授权,且无主观过失的话不需要承担。

  • 122人看过2024-01-16

    无权代理的适用条件

    一、行为人所为行为具备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

    二、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即属于自始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三种情况

    三、行为人与第三人所为行为不是违法行为。

    对于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订立的合同,在被代理人表示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该合同的权利。所谓善意相对人,是指相对人不知道也不应知道代理人没有代理权。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应当在被代理人表示追认之前行使。

  • 134人看过2024-01-16

    1、有无权代理行为。代理人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应为合法的民事行为,除欠缺代理权外,具备一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否则其行为自始无效,当然也不产生无权代理人承担责任的问题。

    2、本人没有行使追认权。因为其代理行为如果得到本人的追认,则该代理行为就变为有权代理,其合同效果应归属本人。

    3、相对人没有撤回其民事行为。相对人自己撤回其民事行为,则该合同因被撤销而归于无效,没有再追究无权代理人责任的理由。

    4、无权代理行为不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相对人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该民事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如果无权代理行为符合表见代理之构成。则相对人就应当以表见代理向本人主张权利。

    5、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本案的关键就是相对人是否为善意,有观点认为,衡量相对人善意与否的标准是是否“明知”,如果相对人明知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与其进行民事行为,从而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则应由相对人与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 129人看过2024-01-16

    隐名代理的法律效果有:

    1、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的,则该隐名代理产生与显名代理相同的法律效力,即第三人与代理人所订立的合同直接约束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代理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2、如果第三人不知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的隐名代理并非必然产生显名代理的效果,而是要通过被代理人行使介入权或者第三人行使选择权而形成相应的法律后果。

  • 116人看过2024-01-16
    复代理就是转委托的学术用语,本质上是一样的。

    在委托代理中,法律一般是不允许代理人将代理权再委托他人行使的,因为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相互信任而产生的,代理人应该亲自实施代理行为。但法律同时规定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允许由复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

  • 124人看过2024-01-16

    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将其所享有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而产生的代理,故称复代理。

    复代理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复代理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或他人,而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被代理人的利益。因此,复代理必须是符合被代理人的利益和意志的,不能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2)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如果代理人认为有必要进行转委托,应在事先用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与被代理人联系,询问其意见。询问是应把转委托的理由、复代理人的情况、转委托的代理权限、转委托的时间与地点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同意,即可进行转委托,否则不能进行转委托。代理人擅自转委托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确因情况紧急而来不及告诉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可先进行转委托,事后将转委托的情况及时告诉被代理人。被代理人对事后才被告知的转委托,既可以表示同意,也可以表示不同意。如表示同意,则取得与事先同意相同的效果;如表示不同意,则转委托不能成立,代理人应对转委托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但代理人如能证明转委托是因紧急情况,来不及征求被代理人的同意,迫不得已而作出的,则被代理人不能拒绝转委托,必须对其予以承认。

    (4)转委托在正常情况下,应该办理转托手续。若因代理人转托不明,而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第三人可以直接向被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后,可以要求代理人赔偿损失,复代理人有过错的,应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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