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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0人看过2024-01-30
    期待利益,又称交易利益,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期望从此交易中获得各种利益和好处。这种利益是可变的,没法确定,所以不予赔偿。从法律规定的内容看,它首先界定了损害的可能范围,接着就损害作了类型的划分——所受损失和所失利益,最后确立了赔偿范围的最基本的类型的限定手段——可预见规则,从而最终确定守约人真正获得赔偿的数额。可预见规则是指违约方赔偿损失的范围不得超过他订立合同预见或应当预见的因其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235人看过2024-01-30

    判断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是否有效,主要需要看承包方是否具有承包的资质。如果有,则有效,反之,则无效。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

    1、承包人未取得施工企业资质。

    2、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

    3、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签订施工合同。

    4、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

    5、建设工程中标无效的而签订的施工合同。

    6、承包人转包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

    7、承包人违法分包签订的合同无效。

    8、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9、中标合同约定工程价款低于成本价的合同无效。

  • 145人看过2024-01-30
    工程名称变更的,并不影响合同的义务,合同的当事人要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对工程名称进行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所以,工程名称变化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 152人看过2024-01-30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建筑合同纠纷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并且共同起诉的,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 132人看过2024-01-30
    承诺的迟延和迟到的区别:
    1、承诺的迟延与迟到的区别关键是是否在承诺期内做出。
    2、承诺的迟延是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延的承诺应视为新要约。
    3、承诺的迟到是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的承诺为有效承诺。
  • 226人看过2024-01-30
    合同的名字写错了,不能证明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本人,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名字签错了,应该重新签订合同。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 141人看过2024-01-30
    可以。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滞纳金,滞纳金是属于违约金的一种,但约定的滞纳金不得超过相关标准。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118人看过2024-01-30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通过威胁的手段签订具有欺诈性合同的,该合同是无效的,受害人可以申请撤销合同,并且要求赔偿损失。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136人看过2024-01-30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 122人看过2024-01-30
    1、合同未成立的,合同就未生效,未生效的合同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不存在多长时间失效的问题。
    2、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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