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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5人看过2024-01-18

    (一)当事人一定要认真填写设备情况。

    设备情况主要是约定租赁的标的物及其范围。如果租赁的标的物及其范围不清楚,则有可能引发这样一些争议。

    (二)在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出租方的营业执照、租赁资质、机组人员操作资格,以及建委和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和拆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 135人看过2024-01-18

    “代理人”如果没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即本人的名义实施的法律行为的效果,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归于本人的。

    我国《民法典》第171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迫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121人看过2024-01-18

    (1)明确合同主体

    签订行纪合同首先应明确合同主体,即委托人与行纪人的名称(姓名)以及单位、地址、职务(职业)联系电话等。

    (2)委托事务的种类(合同标的)

    委托人委托行纪人要办的事项。如是寄售还是代购、代销?并提出具体要求。

    (3)价格

    主要指所行纪的货物或劳务等价格。行纪事务为代销代售的,应明确最低或最高费用标准。

    (4)行纪事务的具体要求

    主要指对行纪货物或劳务的要求。如行纪内容为购销货物时,应对货物的名称、种类、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等有关事项予以明确规定。如行纪内容是劳务的,其具体要求也应详细明确。总之,具体要求越细越好,防止在具体要求中用那些含糊不清、模棱两可、容易使人产生误解的词语。如一堆、一车、一捆之类用语。

    (5)酬金

    在合同中应明确行纪人应得的酬金数额、给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6)保管责任

    在合中应载明委托人要求行纪人在购销货物时的保管责任,特别是在寄售货物时,须对所寄售物品情况详细明确于合同条款中,除应明确名称、种类、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等外,还应对包装、瑕疵等情况予以明确规定。

    (7)违约责任

    行纪合同当事人双方对违反合同义务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方式应予以明确规定,以防止发生合同纠纷守约方、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处理时无所遵循。

    (8)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是指在合同中应约定,当发生合同纠纷,双方自行协商不成时,是选择到某仲裁机构仲裁,还是到法院起诉。

  • 133人看过2024-01-18

    复代理就是转委托的学术用语,本质上是一样的。

    在委托代理中,法律一般是不允许代理人将代理权再委托他人行使的,因为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相互信任而产生的,代理人应该亲自实施代理行为。但法律同时规定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允许由复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

  • 133人看过2024-01-18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 126人看过2024-01-18

    无权代理并不一定是无效代理,无权代理仅仅具有代理的表象特征,由于欠缺代理权而不能产生代理效力,对于确定无效的无权代理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也应当由无权代理人自负责任.可见,一般情形下,无权代理属于无效代理。

  • 127人看过2024-01-18
    1、合同变更是否有溯及力要看当事人的约定。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变更的条款对合同变更前的行为有效或者无效。在实践中合同的变更一般是没有溯及力的,合同的变更是由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如果是单方的行为,变更是无效的。
    2、根据《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 130人看过2024-01-18

    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及司法实践,违约的免责事由有以下几种: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地震、海啸等。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债务人不负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沿海城市的房屋买卖合同中,一些发展商通过举证台风天气而主张免除逾期交房的责任,这种该主张不能成立。理由是,我国沿海地区每年都会有台风天气,虽然每次的台风天气何时发作不能预见,但每年台风天气的总数是确定的,而且是可以预测到的,由于商品楼房的建设周期长,发展商应合理地与购房方签订交付房屋的时间,而不能以台风天气主张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2、特别规定或约定。合同订立时,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有免责条款的,当发生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又符合这些免责条款时,可以免除违约方的责任。

    3、对方有过错。如果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一方不仅可以免负责任,而且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126人看过2024-01-18
    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功能上的牵连性,因而它适用于双务合同,而不适用于单务合同和不真正的双务合同。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的,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生的对待给付。
  • 136人看过2024-01-18

    撤销权主要适用于三种情况:

    1、是适用于意思表示有瑕疵的时候(如请求撤销因欺诈产生的合同);

    2、是适用于当事人有权反悔的情形(如撤销赠与);

    3、是适用于否定债务人与第三人法律关系的情形。

    解除权主要适用于三种情况:

    1、相对人重大违约的时候;

    2、发生不可抗力的时候;

    3、当事人主观条件发生变化的时候(如《民法典》规定的任意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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