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1人看过2024-01-20
审查合同的步骤如下:
1、形式审查。审查合同文件的开头、正文、签署部分三部分,以及是否附有对方营业执照、证明书等相关材料;
2、实质审查,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法,内容是否公平,是否严重损害集团公司利益,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是否存在重大遗漏或严重隐患、陷阱;
3、沟通、参照与找法。
-
133人看过2024-01-20
1、送审:合同送审,由合同承办人将相关合同草案、事项所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并在合同审批表中填写齐备后,办理报批手续。相关合同送审前,必须详细填写合同审批表。
2、部门审核;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相关业务需求,签署审批意见。 若有需经部门会签的,应由承办部门负责人将该合同审批表及相关资料,交给其他部门负责人,由其签署意见后,再转法务审核。
3、法务审核;接到部门流转过来的合同审批表及合同草稿,法务着重对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进行审查。
4、管理层审核;各业务直属(副)总裁对相关合同进行审核,并签署相关意见。
5、签章备案 公司印鉴管控人员,见合同审批表及合同草案等相关资料完备后,予以签章。 相关合同签署完毕后,应转法务处进行合同备案归档。
6、其他;合同审批流转相关涉及人员,需在合同审批表上签署具体意见。
-
138人看过2024-01-20
法律规定合同因提存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141人看过2024-01-20
格式合同的具体表现:
1、在示范文本上,套印不平等的格式条款;这一现象通常表现在使用频率很高的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
2、在店堂告示上,规定加重对方责任、排除他人权利的条款;
3、在格式合同文本上也有诸多的不平等条款;
4、广告中的损害相对人权利的条款。
-
135人看过2024-01-20
签订格式合同时,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要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承担说明的责任,如果不履行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该格式条款不成立。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
130人看过2024-01-20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格式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
143人看过2024-01-20
合同审查是指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当事人的约定对合同的内容、格式进行审核的。其审核的主要内容应有: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数量以及质量;
3.价款或者报酬;
4.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解决争议的方法。
-
202人看过2024-01-20
1、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如果格式合同条款的内容违反了法律强制或者禁止性规定,无论是否基于自由意思而订立,都应该认定为无效。
2、违反民法基本原则的格式条款无效。如公序良俗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显失公平原则、平等互利原则等作为判断依据。
3.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格式条款以黑体加粗字予以明示,且对方已单独签名确认已阅读并同意该条款,即证明对方知晓并同意该条款内容,格式条款有效。
-
136人看过2024-01-20
格式合同,也称定型化合同、定式合同 、标准合同、附和合同、附从合同 、附意合同等。格式合同是旨在明示其合同内容的固定化、一般化,合同内容规定了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以及合同形式均由一方当事人事先予以确定,另一方当事人对该合同只能表示全部同意与否的合同。
格式合同具有以下一般性特征:
(1)合同条款的单方意志决定性。
(2)合同相对人对合同的意志附和性。
(3)合同的形式标准化和内容定型化。
-
140人看过2024-01-20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