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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9人看过2024-01-21

    1、中介在上下家之间协调,并就合同主要条款口头达成一致;

    2、中介持《居间合同》让下家先签署并收取下家支付的意向金,中介出具中介公司盖章的“意向金收据”;

    3、中介再持下家签署好的《居间合同》交由上家签署。

    如果《居间合同》有上家委托中介保管定金的条款,则须让上家再签署一份《定金保管确认书》。如《居间合同》中没有上家委托中介保管定金的条款,则将下家所交的“意向金”交给上家,让上家出具《定金收据》;

    4、中介再持上家出具的《定金收据》交给下家,下家将中介出具的《意向金收据》还给中介。

  • 221人看过2024-01-21

    合同争议涉及第三人的,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对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与诉讼;如果需要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原告可请求法院让第三人承担责任。合同第三人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发生一定法律联系的、享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其行为影响到合同当事人或其他地位受合同当事人行为影响的独立的民事主体。合同第三人在法律上的表现形态多种多样,概括起来主要有五类:

    第一类是合同内容涉及的第三人。该类主要表现在第三人利益合同中,即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给付。此类合同在保险业、运输业信托业中较普遍。

    第二类是中的第三人。该类第三人主要指合同履行中涉及到的双方当事人以外的、在一定程度上享有合同权利或承担的人。

  • 141人看过2024-01-21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代理机构的股东的限制包括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不能专职在专利代理机构工作等。

    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

    (二)有书面公司章程;

    (三)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四)有五名以上股东;

    (五)五分之四以上股东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

  • 137人看过2024-01-21

    第一种是在法定或当事人约定期限内行使。需注意的是无论法定期限还是约定期限,在性质上都属于除斥期间,解除权于预定存续期间届满当然消灭。当事人行使约定解除权的期限,应明确地写入合同中。在有法律规定的解除期限时,当事人之间也可以通过约定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来改变法定解除期限。

    第二种是在对方当事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这是针对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而言的。在这种情况下,非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当事人或者违约一方的当事人为明确自己的义务是否还需要继续履行,可以催告对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而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合同关系继续存在,当事人仍然要按合同履行义务。但经催告后多长期限内权利人必须行使,否则解除权消灭。对此,实践中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根据合同性质、交易目的和交易习惯来确定这个合理期限。

  • 254人看过2024-01-21

    和中介签独家代理解除方式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解除和中介签订的独家代理合同时,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包括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不履行主要债务等。

  • 200人看过2024-01-21

    委托是指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签订委托书,被委托人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而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的行为。二者的区别如下:

    一、行使权利的名义不同,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三种类型,法定代理和指定代表是由法律规定的。而委托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诚信的基本上,通过合同的方式确定进行的民事法律活动。

    二、从事的事务不同。代理涉及的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故代理的一定是民事法律行为;委托不要求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因此委托从事的行为可以是纯粹的事务性行为。

    三、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委托则属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即委托人、受托人。

  • 140人看过2024-01-21

    不一定。在审判实践中,有的依照“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的规定为依据,认定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

    也有的仅以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为依据,以抵押物共有权人是夫妻的特殊身份关系为由,认定抵押权人有足够理由相信夫妻一方的财产处分行为已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认定抵押合同有效。

  • 233人看过2024-01-21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如下: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
    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在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况中,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往往与本人具有过失有关,但表见代理的成立不以本人主观上有过失为必要要件,即使本人没有过失,只要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依据,即可构成表见代理。

  • 146人看过2024-01-21

    委托代理行为中的表见代理的分类:

    (1)本人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间接向相对人表示已经授权而实际上未授权,相对人依赖本人的表示而与行为人进行的交易行为。这种情况中,本人的意思表示,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

    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相对人可以是特定的,也可以是不特定的(如广告授权方式的相对人为公众),本人对于自己的授权声明,可以撤回,但是应在相对人与行为人的民事活动成立之前撤回。撤回的通知应有效地到达相对人,一般应以授权声明同样的方式做出。

    (2)本人将其具有代理权证明意义的文书印鉴交与他人,他人凭此以本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相对人对此信赖而进行的交易。这些文书印鉴包括被代理人的印章,合同章,盖章的空白证明信,空白委托书,空白合同文书等。这些文书印鉴本身虽然不是授权委托书,但其与本人有密切联系,具有专用性,起着证明代理权的作用,善意相对人因此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之订立合同,应构成表见代理。

    (3)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本人知道他人没有代理权而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时,应对他人的无权代理行为明确表态。本人所表示的不同态度,可以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如果本人表示承认,则等于授予行为人代理权或者是事后追认,这种事后授权行为追认行为具有追溯效力,致使行为人的无权代理转为有权代理,本人应承但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特别说明,此种追认行为应在相对人行使撤销权之前进行)。如果本人表示否认,则行为人的无权代理成为狭义的无权代理,由行为人自己负责,本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本人明知他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无权代理,既不承认,又不作明确的否认,为保护善意无过失的第三人,应认为成立表见代理。

    (4)允许他人作为自己的分支机构进行活动。

  • 131人看过2024-01-21

    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将其所享有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而产生的代理,故称复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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