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合同事务
  • 136人看过2024-01-22
    合同是否有效的确认条件有: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各方意思表示真实且一致;
    3、合同内容与签订程序均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3、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
    4、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的。所谓自始无效,就是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会转化为有效合同。由于无效合同从本质上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国家不承认此类合同的效力。对于已经履行的,应当通过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方式使当事人的财产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 131人看过2024-01-22
    合同无效是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合同无效与违约责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制度。因为违约的前提是合同有效,违约指的是违反有效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后果,只有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才能够存在违约。如果合同是无效的话,这个合同根本就不存在了,也就谈不上违约。
  • 146人看过2024-01-22
    1、返还财产应适用恢复原状的原则。对于合同已经展行完毕,或者绝大部分已经展行完毕,标的物又符合行业标准或约定标准可供利用的,该合同无效后处理就不应再适用返还原则,而应当折价返还。
    对于返还标的物导致显失公平的,应将此情形视为不能返还财产,须对标的物损耗的价值或价格降低的价值进行补偿。
    2、对主体不适格等无效合同应按有效处理。对因主体资格不合格而导致合同无效。但合同已经全部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完毕的,应当无效合同按有效合同的原则进行处理。
  • 308人看过2024-01-22
    1、合同有效要件欠缺的性质不同。可撤销的合同一般只是欠缺意思表示真实的合同生效要件或严重违反公平原则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而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合同当事人主体能力方面的合同有效要件,如无行为能力,无代理权、无处分权等。
    2、效力状态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既非无效,也非有效。其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第三人或善意合同相对人的是否追认或撤销。而可撤销合同在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之前,仍是有效合同;但当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后,为自始无效合同。
    3、有权主张并影响效力变化的当事人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可由法定的第三人追认或拒绝追认,或由合同的善意相对人撤销,此追认或撤销直接向合同当事人进行,无须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而可撤销合同只能由受损害的合同方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撤销,不能直接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要求。
    4、受时间限制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第三人应在法律规定的催告追认期间内(我国法律规定为1个月)作出追认或拒绝追认的意思表示;而可撤销合同,当事人须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该权利消灭。
  • 265人看过2024-01-22
    1、合同效力不完全相同。无效合同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可撤销合同其在未被撤销前仍然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2、期限限制不同。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要行使撤销权,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撤销权人丧失了撤销权,合同有效。无效合同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
  • 142人看过2024-01-22
    订立合同时的承诺是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 137人看过2024-01-22
    合同成立成立要件包括以下这几点: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137人看过2024-01-22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 141人看过2024-01-22
    变更合同的情形: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 139人看过2024-01-22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